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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揭發NONO性侵案遭網友恐嚇 小紅老師告2網友不起訴理由曝光

    2024-03-07 17:11 / 作者 呂志明
    小紅老師日前到台北地檢署告NONO加重強制性交、強制猥褻及性騷擾,並提出25個「復仇者名單」。資料照。侯柏青攝
    台灣#MeToo浪潮時,小紅老師前往北檢控告藝人NONO性侵,還提供了25名被害女子名單給檢察官偵辦,沒想到事後有網友到小紅老師粉絲專頁貼文恐嚇要對她不利,還說她的黑歷史也不少,小紅老師蒐集資料後,懷疑是2名陳姓男子所為,對2人提起《刑法》恐嚇危害安全罪告訴。但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並非2名陳男所為,因此處分不起訴。

    當小紅老師提告同時提出25名被害女子名單後,台北地檢署展開調查,最後有10名女子提出性騷擾、強制猥褻及性侵重罪,台北地檢署針對有管轄權的3案進行調查後,做出不起訴處分。但其中兩案的被害人芳療師及網友不服NON脫罪,向高檢署聲請再議成功,高檢已發回北檢續查。另外7名則移轉士林地檢署偵辦。

    NONO因為涉及性侵案前往台北地檢署出庭。資料照。呂志明攝


    就在小紅老師提告後,去年6月25日有人以暱稱「陳○○(江南)」到她的粉絲專頁留言:「我還真的滿想幹妳耶!如何?約個時間地點」、「妳的黑歷史也是很多啦!凡走過必留下痕跡,不要哪天被爆出來才哭哭啼啼就好笑了」,小紅老師嚇到報警處理,警方獲報後,從留言的臉書帳號查到2名家住高雄的陳姓男子涉有重嫌,將2人函送北檢偵辦。

    其中1名陳姓男子(簡稱陳男A),與陳○○同名同姓,他到案表示,他的臉書帳號被盜用,有人以他的名義申辦臉書,他在去年7月11日前往高雄林園分局大寮派出所報案,並提出偽造文書、妨害名譽的告訴。他還說,「陳○○(江南)」主頁還說他又胖又禿,但他最多不超過80公斤,也沒有禿頭過。

    至於另1名陳姓男子(簡稱陳男B)則是被懷疑假冒陳男A名義申辦臉書者,他到案辯稱,他沒有盜用陳男A的名義申辦臉書,他也沒有在小紅老師粉絲專頁留言。

    依照「陳○○(江南)」臉書個人專頁簡介「我爸很早就不在了,從小就單親,在學校常被取笑、罷凌,造成我強烈的自卑感,加上我現在禿頭一肚子油,標準的魯蛇肥宅,覺得活著真的沒意義」,檢察官在傳喚陳男A後,發現他並沒有秃頭、肥胖特徵,再者陳男A的父親在2001年過世,當時陳男A已經21歲,與簡介所提到從小單親並不符合。

    另外陳男A因為臉書帳號被盜用並設立「陳○○(江南)」臉書個人專頁一事,已於去年7月11日前往派出所報案,再依照去年5月28日貼文者IP的位置在台北市,家住高雄的2人又表示當天他們並無北上台北,檢察官調查後也發現2人住所全在高雄,並未在北部居住。

    檢察官依照事證進行綜合判斷,認為2名男子罪嫌不足,因此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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