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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炎亞綸新年出庭力撇犯罪 喊話媒體網友:我沒做的事不要加在我身上

    2024-01-29 16:56 / 作者 侯柏青
    炎亞綸到士林地院出庭,訊後求大家「給我人生一個開口」。侯柏青攝
    藝人炎亞綸與抖音網紅耀樂拍性愛片並持有,遭士林地檢署起訴,士林地院今天下午再度開庭審理,炎亞綸庭訊後表示,之前外界指控的強迫性行為和偷拍,檢方已經不起訴確定,他喊話媒體和網友,「我最近剛好在熟悉法律工具,希望大家以後要斟酌用字遣詞,給我人生一個開口!」不過媒體問他是否仍與耀樂洽談和解,他則沒回答逕自離開。

    炎亞綸今天在開庭前兩分鐘才匆匆趕抵法院,據悉他在法庭上不認罪,訊後則大方受訪。

    炎亞綸一開口就強調,檢方認定他沒有涉及性侵和偷拍,也已經不起訴確定,「所以我希望,未來不管是媒體朋友們或者是網友們都要『斟酌用字』。」他緊接著表示,最近正在熟悉法律工作,呼籲「我沒做的事,不要再加在我身上」。

    檢方查出,炎亞綸(原名吳庚霖,改名吳秉孺)在2017年12月起與未成年的耀樂交往,他在同年12月到2018年6月間止,涉嫌在士林區住處拍攝與耀樂的私密性愛片(簡稱A、B影片,B影片為A影片的部分片段)。警方去年7/3前往他的松山區八德路工作室、內湖區成功路租屋處及士林區福華路住處搜索後,截獲本案性影像。

    不止於此,檢警也循線查出,炎亞綸的密友、馬來西亞籍的陳姓作詞人,2018年9月28日深夜11點18分,也從社群軟體「推特」下載影片並用通訊軟體Whats App傳給炎亞綸看,陳男其後仍繼續收藏影片。檢方去年8/17指揮警方搜索陳男住處,在他的手機及筆電查獲性影像,認定他無故持有近5年。

    士林地院日前開庭,炎亞綸和耀樂透過律師洽談和解,一度傳出和解金高達1200萬元,但遭耀樂否認,耀樂透過直播回應,是希望炎亞綸捐贈700萬公益金,提供給兒少公益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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