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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載10箱鳳梨送傅崐萁! 前鄉長A油錢4019元牽拖「公務」 法院緩刑條件曝光

    2024-01-25 11:29 / 作者 侯柏青
    鳳梨。資料照。廖瑞祥攝
    時任屏東縣高樹鄉長廖文賢,2017年間駕駛公務車載小孩到花蓮旅遊,還專程送了10箱鳳梨給正在辦活動的前縣長傅崐萁,回程再將子女載回台中市上學。他卻告訴法院這趟是「推廣行程」,一審不採信,認定他不實核銷4019元油錢,判8月有期徒刑;二審高雄高分院今天也駁回上訴,但考量他認罪沒前科,給予緩刑3年,條件是支付公庫15萬元、參加3場教育法治課及80小時的義務勞動。可上訴。

    廉政署查出,當時為民進黨籍鄉長廖文賢,2017年7月13日開公務車載小孩到花蓮旅遊,途中使用加油卡加3次油共4019元,中油向鄉公所請款,事情才曝光,屏東地檢署依背信、詐欺等罪嫌起訴廖。

    廖文賢在法院應訊時強調,這趟是公務行程,他先私下透過花蓮友人聯繫時任花蓮縣長傅焜萁,為了打開水果銷售通路,他才將10箱鳳梨送到花蓮夏戀嘉年華會會場交給傅焜萁。他強調,有跟鄉公所建設課長表示這項公務行程。

    不過,鄉公所官員卻否認有被告知這項公務行程,另有證人證稱,當天廖文賢確實有到活動現場見到傅焜萁,而他搬下車的10箱鳳梨,1箱給了傅焜萁,另外9箱則分給在場的局處首長。

    廖文賢確實有載鳳梨給傅崐萁。資料照,廖瑞祥攝

    一審深入調查他是否為公務出差,卻發現他在2019年1月24日接受廉政官訊問的筆錄中,強調沒有向縣政府報備行程,這趟是載水果送給花蓮朋友,順道載小孩回台中,他描述該行程為「半公務半私人」,他承認晚上有去找傅崐萁,但單純是朋友敘舊。而他同年4月26日接受廉政官訊問時,又改口說,去花蓮的前一天才請助理訂10箱鳳梨,因為傅崐萁在辦活動,他才載著鳳梨去找傅焜萁,當時是想推廣「高樹鄉農產品」,因為東西太多才借用公務車。

    此外,他在法院準備程序時則承認,鄉公所之前沒有類似本案的行程,也沒有借用公務車載水果到外縣市交流的潛力,「如果有出去交流就是遊覽車帶著產品去交流時才交換禮物」。

    一審認為他的供述前後不一,合議庭認為,沒有任何公文簽呈佐證他是因為公務出差,況且如果真的要推廣農產品,應先發函告知花蓮縣政府,然後宅配1、2箱給傅崐萁就好,怎麼可能沒有鄉公所人員隨行,自己利用私人假期大費周章載了一堆鳳梨去花蓮?據此認定他的辯詞不符常理,依背信罪判處8月有期徒刑。

    廖文賢認為判太重上訴,高雄高分院認為,刑度未逾越法定刑度,也沒有違反公平正義的精神,更未濫用裁量權,符合比例原則及罪刑相當原則。但 合議庭考量,廖文賢未受過有期徒刑宣告,可能是一時思考不周才會犯案,他在審理時坦承犯行且繳回犯罪所得,應已知所警惕,因此同意給予緩刑3年。

    不過高雄高分院也祭出緩刑附帶條件,分別是向公庫支付15萬元、接受3場次的法治教育課課,緩刑期間應向執行檢察官指定的政府機關等公益目的機構或團體,提供80小時的義務勞務,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得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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