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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北廣告看板揭割頸案「乾兄妹」 衛福部:1情況免開罰

    2024-01-11 15:11 / 作者 林佳鋒
    廣告公司董事長周朝陽在五股刊登新北割頸案乾兄妹的廣告。翻攝自小商人臉書
    新北國三生割頸案主嫌「乾哥乾妹」引發關注,新北五股區近日也出現印有兩人照片的戶外廣告,上面更寫著「人神共憤、法不容」,經由媒體查證後發現是廣告公司董事長、北市錦新大樓主委周朝陽。由於揭露兩人肖像,恐有違法疑慮,衛福部保護司今(1/11)指出,此案是否可公開,有一條法令可參考,主管機關新北市可依實際內容審議。

    衛福部保護司司長張秀鴛表示,依照《少年事件處理法》第83條,任何人不得於媒體、資訊或以其他公示方式揭示有關少年保護事件或少年刑事案件之記事或照片,使閱者由該項資料足以知悉其人,違反規定者,由主管機關依法予以處分。

    張秀鴛指出,割頸案已確定是少年保護事件,按法律不可揭露可辨識之資訊,但其實在《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中也規定,相關案件若如為增進兒童及少年福利或維護公共利益,且經行政機關邀集相關機關、兒童及少年福利團體與報業商業同業公會代表「共同審議後認為有公開之必要,不在此限。」

    張秀鴛解釋,《兒權法》的第69條對於部分特殊案件,也留有空間。但要如何認定新北割頸案是否為特殊案件,她認為,這部分要回到行政機關就內容做身分資訊揭露的認定。

    張秀鴛說,新北市基於維護公共利益或其他原因,審議後若認定有公開必要性,這則廣告就不會受到裁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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