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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使用含酒精漱口水酒駕起訴 男用這招自證清白

    2023-10-29 20:11 / 作者 綜合中心
    使用漱口水也要小心是否含有酒精。Unsplash by Towfiqu barbhuiya
    桃園一名郭姓男子因移車撞到抽水馬達,警方到場後對其酒測,發現酒精濃度達0.58毫克送辦,郭男當場傻眼,向警表示都沒有喝過酒,可能是使用有酒精的漱口水。桃園地院法官當庭勘驗,郭男使用同樣漱口水隔3分鐘再用礦泉水漱口,酒精同樣超標,法院判郭男無罪,仍可上訴。

    郭男去年12月晚間,駕車撞擊到路上的抽水馬達,員警獲報到場處理,酒測後發現高達0.58毫克。郭男表示,當天並無喝酒,有吃前一天剩下的麻油雞,警察到場時他已經刷牙漱口準備睡覺。但檢警並未採信郭男說法,仍依公共危險罪起訴。

    郭男一審時出示當天使用的漱口水,的確載明含酒精成分為21.6%,酒測有酒精是漱口水的關係。辯護人也表示,根據警方的密錄器,警方也未讓郭男等待15分鐘後再測,郭男身上也無酒味,不能單憑駕車時碰撞馬達,就認定郭男不能安全駕駛。

    於是法官一審時要求警員攜帶同一款酒精測試器,並由郭男攜帶未拆封的同款漱口水當庭勘驗,郭男首先酒測時,酒測值為0,後來使用漱口水後,計時3分鐘,再使用礦泉水漱口,酒測值為2.12毫克。

    法院說,酒測過程中,郭男雖告知員警有使用漱口水,但員警詢問24小時內有喝酒嗎?郭男說沒有,但酒測前未間隔15分鐘,雖員警也有給予郭男漱口機會,但流程已經違反酒測規定。另外,法院也說,現場員警稱並未聞到郭男身上酒味,跟酒測值結果有明顯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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