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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00萬和解破局!瑪莎惡煞把男大生打重傷只判9年 同夥改判3年

    2023-09-27 12:14 / 作者 侯柏青
    張敦量。資料照。台中市政府警察局提供
    台中瑪莎拉蒂3名惡少因行車糾紛將宋姓男大生毆打成重傷,台中地院3月間判主嫌張敦量9年,其他兩人各4年8月徒刑,引發宋母不滿,直言感覺被耍。案件上訴二審後,張父想以700萬和解但因故破局,二審今依殺人未遂等罪維持張敦量9年徒刑,2同夥從重傷害改判傷害罪,刑期從4年8月減為3年。可上訴。

    前年11月7日,開瑪莎拉蒂的張敦量等人和宋姓男大生發生小車禍,張敦量下車痛毆宋男,2名共犯李韋霖、陳勁豪幫忙架住宋,張敦量反覆朝宋男揮拳、踹頭,幾乎往死裡打。

    宋男受到左前額頭皮血腫及擦挫傷、左後頭皮擦傷、左側眼鞏膜出血、左眼瘀青、右耳出血、左耳中耳腔積血、鼻出血、雙手擦傷、左膝挫擦傷、顱骨骨折併急性硬膜上出血、氣腦及顱骨底部閉鎖性骨折等重大傷害,幸虧緊急送醫治療才未發生死亡憾事。

    張敦量被逮後羈押至今,李男和陳男去年獲得交保,一審判張男9年,李男和陳男則各判4年8月。

    張敦量等人上訴二審後,張父提出700萬元和解方案,但雙方未達成共識,張敦量也曾想向宋母當面道歉,但未獲回應。張敦量及律師曾在法庭上提出宋姓男大生前往遊樂園和健身房影片,要證明他沒有達到重傷害犯意,家屬痛斥此舉讓宋男處於擔心外出遭跟蹤的處境,反要求法院加重其刑。

    二審認為張敦量仍犯殺人未遂罪,維持9年徒刑,而李男、陳男則從原本的重傷害罪,改依傷害、強制論罪,刑期也從4年8月減為3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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