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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練摔死童3-3省思篇】是體罰還是訓練?體育界大漏洞讓兒少被傷害

    2023-08-02 07:20 / 作者 洪敏隆
    體育圈高度強調服從與位階關係的環境文化釀成悲劇。示意畫面,圖為2021年9月科索沃兒童練習柔道。路透社
    台中7歲男童上校外柔道課被教練、學長重摔20多次,腦部受創昏迷70天過世,這起事件並非單一的不幸悲劇,體育圈觀念偏差與訓練知能不足,及高度強調服從與位階關係的環境文化,又未針對制度現況疏漏不足之處補破網,以至於在「不正常」的體系下,出現「不正規」的教練,導致孩童一再遭受「不正當」的侵害。

    監察院調查,不幸離世的7歲男童當時不斷遭受重摔,爬起來哭求及想吐時,陪同的男童舅舅曾想介入,旁邊的其他孩童家長勸阻說「小孩子來這邊都是這樣,沒有哭個3個月是不會停的,到後面就會習慣這種疼痛感」。彷彿只要場合是在體育場館,學生遭受到體罰或不當對待時,「再嚴重的犯行都變成合理的慣行」。

    錯誤迷思:練體育的孩子就是要吃苦當吃補

    「社會有個錯誤迷思,練體育的孩子就是要吃苦當吃補!」人本教育基金會校安中心主任張萍感慨說,人本處理許多練體育遭體罰的案件,得到的社會回應是跟學藝術、學音樂的孩子遭到體罰不同,「難道學鋼琴的孩子被體罰才會心疼?」這種刻板印象導致很多嚴重逾越界線,造成孩子嚴重身心傷害的案件,很多家長反過來會責怪「吹哨者」。

    檢視以往人本處理過的運動圈的學生體罰案件,很多是以體育訓練之名,遂行的體罰與侵犯。例如台北市一名參加桌球隊的小二學生,因為訓練時嬉戲,就被教練處罰爬樓梯間60趟,相當於百層大樓的2400階,不僅無法行走被診斷為肌筋膜發炎,甚至造成心靈受創,看到樓梯就害怕。新竹市跆拳道館教練因對幼稚園到國小的5名學童「跆拳動作不滿意」,用棍子毒打,造成孩童臀部瘀青。

    有孩子上跆拳道課,只因為教練對姿勢不滿意,就用棍棒毒打孩子。翻攝自爆料公社

    有些則以團隊紀律為名行「軍事化管理」,對於違反紀律者施以體罰。台南市曾有高中網球隊選手,因違反不能交女友「內規」,遭到處罰方式竟是教練要其他球員在其生殖器上畫「大象」圖案。台東則有高職棒球隊選手偷抽菸,被教練處罰要蓋悶在棉被裡以單手伏地挺身抽菸30分鐘。

    張萍說,體育界有一定圈子,相關人等都有學長弟、師徒關係,比賽、升學都掌握在教練手上,教練權力之大,導致很多學體育的學生面對體罰、霸凌、性侵等行為,比一般學生更困難對外求救,更不敢違抗,「這可以從台灣6月開始的#MeToo浪潮,各行各業都有很多受害者勇於發聲,唯獨體育界幾乎是噤聲,可以看出體育圈服從教練、學長的環境文化氛圍還是很嚴重,遭受體罰、霸凌、性侵等不當對待的人是很難說出口。」

    運動教練不當體罰案例

    服從與位階關係的環境文化 讓體罰憾事代代複製

    台灣第一位棒球女主審、台灣運動好事協會執行長劉柏君說,30多年前軍教片《報告班長》上映時流行的「合理的要求是訓練,不合理的要求是磨練」,到現在體育圈仍充斥著這種舊時觀念,諷刺的是,當國軍戶外操課都有訂定高溫規範,2021年高雄卻發生國中棒球隊員在高溫下操練因「熱中暑合併多重器官衰竭」致死的悲劇。

    劉柏君說,體育本來應該是讓學生更認識身體、更清楚身體界線的活動,但是體育圈高度強調團隊、服從與位階關係的環境文化,奪牌得獎成為唯一的追求目標時,擴大教練權力,學生失去自己的主體性,還得帶著傷痕長大,更可怕的是很多「成功者」日後當教練,繼續複製同樣的暴力行為,讓體罰、侵犯代代複製下去……

    7歲男童悲劇案遭判刑的柔道教練,是老一輩的教學,令人憂心的是這種「不乖要打」過時又錯誤觀念,至今仍充斥著體育圈。

    台灣運動好事協會執行長劉柏君(左二)關注運動兒少身心議題。取自劉柏君臉書

    曾擔任過中華民國田徑協會訓練組副組長,也曾在德國運動俱樂部擔任訓練員的政治大學法學院副教授林佳和指出,台灣已比以前進步許多,但還沒有尊重孩子的身體、自主性和人格完整性;不以羞辱、不以毆打作為教育手段的觀念。

    林佳和說,觀念的偏差與訓練知能的不足,讓不科學的訓練方式得以長存,他舉例:「我要你步伐有力,有一些方法,但不是叫你拼命做100次就會成功。教練教得好,孩子夠認真,10次、最多20次就會了。但我們教練經常叫你做100次,那就是過度。你累了或肌肉受傷,他就說你假仙、偷懶,我認為那是文化跟訓練不科學兩者交互作用。」

    監察委員葉大華在調查柔道男童案時發現,教練的養成很重要,這是為什麼需要有證照制度的原因,因為教法的更新是參加教練講習很重要的項目,避免有些教練因為以前這樣被教就還是這樣教,透過證照制度有相關的進修課程規範教練,落實複訓的機制,才能加強《兒童權利公約》的新觀念。

    無照者仍可教學、開課 防範機制管不到

    在柔道男童案後,體育署雖然提出許多項改革措施,例如建立教練證照查詢系統,民眾可以查詢是否為合格的教練;要求各單項協會辦理教練講習會,必須有各1小時的性別課程及兒童訓練安全與權益認知課程;今年(2023)3月發布的「特定體育團體建立運動教練資格檢定及管理辦法」,明確規範教練若有性騷擾、體罰、霸凌等不當行為,根據行為樣態及情節輕重,最重可註銷教練證,且終身不得申請。

    然而,這些證照制度多數只能對體育班的教練有所規範,因為可以接觸學生的運動教練資格規範,只有體育班的教練必須要有教練證,其他像是學校運動代表隊、高中以下社團及校外場館(道館)都沒有限制。由於用人單位未要求教練者須具證照資格,導致像害死台中7歲男童的校外課程柔道教練之類無證照者仍可教學、開課,實際上無任何防範機制。

    運動教練規範改革措施及疏漏問題

    接觸學生之運動教練資格規範

    葉大華調查指出,技擊運動缺乏兒少教學制度規範,目前僅有中華民國柔道總會訂有相關教學禁止活動,空手道及跆拳道則沒有,其他像是拳擊、角力、柔術、武術等,不只坊間有,有些國中小也有設置班別,但是體育署卻以「較少兒少參與」為由而未調查。

    我國自2006年《教育基本法》納入「零體罰」 的規定後,學校教育便不再允許有體罰的情形,很多人認為體育訓練與體罰虐待的分際很模糊,但專家認為是藉口,是可以明確區分。

    呼籲建立科學化教案規範 強化選任監督責任

    「凡是傷害孩子的行為就是體罰,不是訓練。」劉柏君強調,國外早已將過往經驗運用科學觀念落實在教案,只要是專業教練都會有菜單化教案。她以自己熟悉的棒球領域為例,美國會針對不同年齡做適齡的訓練規範,例如每天可以有多少訓練量、多少時數、該怎麼熱身等,依照不同年齡訂定建議規範。

    劉柏君呼籲,體育署應該協助每一個專項、單項協會,建立可公信的標準化教案,讓教練有所依循,知道超過哪種訓練就有危險,「這絕對是可以科學化、標準化,台灣應該積極努力推動的方向。」

    台灣運動好事協會執行長劉柏君呼籲,體育署應該協助每一個專項、單項協會,建立可公信的標準化教案。示意畫面,人物與新聞無關。翻攝台灣運動好事協會微電影畫面

    另一個現況問題是學校或民間社團,想要找到具有教練證資格者,又願意來教的的人選確不容易,但如何強化選任的監督責任,是未來該努力推動的目標。

    林佳和認為,當經營道館或當一個學校的校長,找人來當教練訓練學校的球隊、訓練來道館的孩子們,就有責任,這可以讓事不關己的學校、道館或民間人士,無法再用各種理由卸責以外,大家也會更願意多了解何謂合理的訓練,進而逐步推進體育文化的正常化。

    人本也認為,專任運動教練在校園或場館中是很少數,大多數兼任運動教練、社團指導老師、校隊教練等……從聘用關係、監督的權責分配,到調查處理事件的程序,並沒有法律層級的規定,即使認定不適任,也沒有不適任資料庫,產生不適任教練流竄的問題,體制問題是運動訓練長期慣於施暴的重要原因。

    張萍呼籲,為預防運動教練對兒童施暴,台灣需要一個廣泛兒少工作者的認證制度,應建立「兒少工作證WWCC (Working With Child Check)」制度,透過認證制度,對所有接觸孩子的工作者,施以訓練,掌握禁止身心暴力等基本界線,除了建立兒童人權概念,還要有敏感度了解兒少是否有受到傷害,例如體育圈可能發生的學長同儕霸凌,建立通報敏感度,更重要是透過認證制度避免不適任人員一再接觸孩子。

    7歲童遭教練摔死的場館地點。取自監察院調查報告

    漏洞補起前 家長留意孩子當下反應不會騙人

    在制度尚未補起漏洞時,家長該怎麼留意為孩子找到適合的場館及教練?家扶基金會社工處處長陳乘斌呼籲,仍然要依尋找才藝學習機構的SOP基本概念,有無立案資格是最基本的,教練的評價在網路上也都會搜尋到資訊,最重要是要孩子初次活動時能盡量全程陪同參與觀察。

    「孩子要去上課那一刻的表情跟態度,是不會騙人的。」陳乘斌提醒,家長應注意孩子參加活動的行為反應,若有高度興趣,載孩子去時一定是興高采烈,如果孩子拒學,就要留意是否有遭遇霸凌或不當對待。在課程結束後,要花一點時間,聽孩子說今天上課的內容,如果孩子興高采烈的說著同學、教練或課程中各式各樣有趣好玩的事,那表示他上得很開心,如果孩子不願意談上課內容,或是喊累、生氣,有可能孩子遇到能力進階瓶頸、或是有競爭心不服輸,但也不能忽略很可能是和同學或教練有了不愉快。

    陳乘斌提醒,要讓孩子懂得尊重教練,但是若教練有言語或肢體動作,孩子必須適時表達跟反應,這是親子間非常重要的溝通和教育,因為體罰或霸凌不只是造成身體上的傷害,更大的影響是心靈創傷,會產生對人不信任、害怕跟人群接觸的陰影,造成關係的斷裂與傷害。

    「一個孩子的寶貴性命,不是一個教練被判刑,就當作對社會有交代!」張萍強調,一定要痛定思痛,把破洞補起來,希望整個體育圈的體制能徹底檢討改變,不要再有下一個受害者。

    本身是專業社工出身的劉柏君以家暴為例指出,20年前推動家暴防治時,受暴婦女會被指責說「是妳討打」、「一定是妳自己怎樣,才會被打」、「妳不反抗就不會被打」,經過20年推動努力,正確的家暴防治概念已經建立,家暴受害者也勇於發聲保護自己。同樣地,要建立體育運動是教育的一部分,以每位選手「全人發展」為優先的觀念,不是一時一刻就能改變,但希望在未來10、20年後,運動員遭到體罰、侵害等不當對待,勇於發聲,讓不應該發生的事情「不再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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