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2020年8月10日被港府派警察上銬上鍊逮捕。美聯社
香港《蘋果日報》創辦人黎智英因國安法罪名遭判刑20年後,他先前遭重判近6年的「詐欺」罪名今天(2/25)卻出人意料被撤銷。如此他的國安法刑期或可提早開始,亦即服刑時間可能略為縮減。
路透社、香港《法庭線》報導,黎智英創辦的香港壹傳媒總部位於將軍澳,當年是向香港科技園公司以優惠價租地。他因國安法罪名被捕後,又被控在大樓內設置與申請業務無關的私人辦公室,未向科技園公司披露,2022年12月被判詐欺罪成立,判刑5年9個月。
上訴庭法官潘兆初、彭偉昌等人今天裁定黎智英勝訴,撤銷定罪及判刑。判詞直指原審法官「判決有誤」,認定黎智英旗下公司「並無責任披露」總部內另設公司。目前不清楚控方是否會再上訴。
《香港01》報導,黎智英已於2月9日因兩項「勾結外國勢力罪」、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被判刑20年,其中2年與本案同期執行,其餘18年要自「詐欺案」刑期服滿3年9個月,即今年6月開始計算。
依照先前估算,黎智英恐須服刑至96歲才能出獄。在本案刑期被撤銷後,他的國安法20年刑期可提早開始計算,可略為提早出獄。
路透社指出,黎智英詐欺罪名上訴後獲撤銷,是香港近年來少見的勝訴案件。北京自2019年香港「反送中」運動後實施《香港國安法》以來,黎智英國安案是最具指標性的案件之一,引發國際廣泛關注與批評,包括美國與英國在內的多個國家及人權組織均表達關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