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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未查證就刊登、轉傳時力議員吳佩芸私密片 網媒社長被起訴《個資法》

    2023-05-11 10:40 / 作者 侯柏青
    吳佩芸案發後勇敢提告。翻攝臉書
    時代力量台中市議員吳佩芸,去年選前遭人冒名在網媒刊登抖音私密片及簽署的台灣獨立建國聯盟「不投降承諾書」擷圖,她怒控該網媒鄭姓社長、楊姓前男友涉案。台中地檢署認定,鄭姓社長收到不明電子郵件夾帶影片等資料,竟毫無過濾、查證就逕自刊登於網站及轉傳到LINE群組,今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罪嫌起訴;楊男因罪嫌不足,處分不起訴。

    吳佩芸在選前接到選民私訊詢問私密片一事,點開影片才發現內容竟是她多年前和楊姓前男友私下拍攝的影像,事後又發現有人假冒她的名義在網媒《新華報導 1987》上刊登影片及擷圖,該網媒的鄭姓社長還私下散布到特定LINE群組。吳佩芸去年11月中旬怒告鄭姓社長及楊姓前男友涉嫌《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意圖使人不當選、《個資法》及《刑法》偽造文書等多項罪名。

    專案檢察官黃靖珣為追查外流源頭,曾在去年11月20日指揮檢察事務官、警方前往《新華報導 1987》負責人、鄭姓社長及楊男住處搜索,並扣回手機、電腦、隨身碟等進行鑑識採證。

    由於鄭姓社長向檢警指稱,當初是收到「來源不明」的電子郵件夾帶這些資料,檢方也另指揮警方向瑞士警方請求協助,要求調閱電子信箱申請者的個人資料。

    檢方認為,鄭姓社長當時收到電子郵件時,明知夾帶的影片是吳佩芸穿著清涼的私密自拍影片,屬於非公開社會活動,應是私下、應受到保護及擁有資訊自主權的個人隱私資料,而且顯然和競選活動無關。而鄭身為擁有20多年工作經驗的媒體從業人員,收到該電子郵件時,竟然沒有過濾或查證,就逕自刊登在網媒上,甚至還廣發給不特定人觀看,顯然嚴重損害吳佩芸的權利,違反《個資法》的罪證明確,因此對他提起公訴。

    吳佩芸另控告鄭姓社長涉嫌意圖使人不當選、偽造文書和誹謗罪嫌部分,檢方調查後發現,影片等資料內容並非捏造、不實,而且也沒有證據能證明鄭姓社長和冒用吳佩芸名義申請電子郵件信箱的藏鏡人有關聯,因此認定這部分罪嫌不足。

    至於楊姓前男友涉案部分,檢方表示,吳佩芸應訊時指稱她沒有留存與楊男的對話紀錄,案發後將楊男的手機、電腦、隨身碟送交數位鑑識,也沒有發現與影片、擷圖等資料有關的紀錄或跡證。此外,警方向瑞士警方請求協助調取電子信箱申請資料,也無法證明他就是傳送影片給鄭姓社長或申請電子郵件的幕後黑手,因此認定他罪嫌不足,處分不起訴。

    檢方強調,針對任何侵犯個資的不法行為,將迅速徹底查辦,絕不寬貸,以避免國人個資遭違法濫用,保障民眾人格權。

    吳佩芸回應指出,感謝檢察官辦案時的細心,希望法官秉持勿枉勿縱態度,依法嚴懲這樣的犯罪行為。她強調,本案涉及使用外國IP跳板及遠端加密郵件的方式假冒身分散佈影片,可見是相當縝密、有躲避偵查計畫的犯罪過程,她明白檢方受限於偵查手段的極限及困難,無法進一步追查出幕後黑手,心中必定充滿挫折感。但她表示,不起訴並不代表犯罪行為不存在,未來有再掌握新的事證,會再陳報給檢方進行偵辦。

    她也說,上任議員以來持續接到類似受害者陳情,她也陪同他們從司法上爭取權益及追究責任,希望讓這些受害者早日走出陰霾,也請各界多給受害者鼓勵與支持。

    10:40發稿
    12:10新增(新增吳佩芸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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