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荒婦撿兩串衛生紙!18萬和解 又被索賠天價359萬…法官這樣判

2023-02-21 10:10 / 作者 陳儷文

2021年高雄一名65歲林姓拾荒婦,拿了李姓女子機車上兩串衛生紙,被李女報警、索賠;拾荒婦因為害怕坐牢,所以選擇私下以18萬元和李女和解。沒想到李女嗆拾荒婦,要讓她被關5年!拾荒婦事後反告李女恐嚇取財,讓李女被判刑1年,李女又再對拾荒婦提告,這次她索賠359萬餘元,高雄地院駁回請求,讓拾荒婦不用賠償這筆天價金額。




圖片
高雄地院判拾荒婦不用賠天價金額。Google Map




2021年8月19日凌晨2點多,拾荒婦騎自行車經過鳳山時,看到李女家門外的機車上有兩串衛生紙(市價798元),就自行拿走。李女隔天發現衛生紙不見了於是報警,警方調閱監視器後傳喚拾荒婦到案,她就將衛生紙還給李女,但李女不肯原諒拾荒婦,要求她賠償100倍金額(7萬9800元)。



拾荒婦賠了100倍金額後,李女又要求拾荒婦再支付「法律顧問費」10萬元;拾荒婦因為擔心要坐牢,所以前後共賠償了18萬598元給李女。高雄地院審理此案,考量到兩人已經和解,所以判拾荒婦罰金1000元、緩刑2年。



但事後拾荒婦心有不甘,指控李女曾恐嚇自己「若不支付100倍罰款,絕不和解且不原諒妳、要讓妳被關5年」等語,導致不懂法律的自己迫於無奈同意和解條件;李女雖否認恐嚇,但卻因此被判1年有期徒刑。



李女對原案判決認為過輕,遂提起上訴,另認為拾荒婦誣告,所以再對誣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賠償訴訟,向她索賠359萬2千元,還要求拾荒婦在全國報紙頭版登3天道歉啟事。高雄地院法官認位李女未證明尚有其他損害,請求為無理由,於法無合,予以判決駁回,讓拾荒婦不用賠償這筆天價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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