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目前兩大電信合併案仍卡在審查階段,上周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NCC) 請合併案當事人共4家業者表達意見後,今(30日)又請中華電信基於「利害關係人」身分進行資料補件並陳述意見,雙方針對資源合理分配、用戶權益維護、市場公平競爭等議題討論。NCC表示, 彙整意見後,12月中下旬將與數位發展部持續討論頻譜資源合理分配細節,以務實態度處理。
NCC 平台事業管理處副處長蔡國棟表示,中華電信有幾大訴求,首先,該公司希望合併案能合法合規,其次是讓市場回歸公平競爭,第三是低頻稀有資源應由政府出面規劃分配,給有能力做公共緊急服務的業者來承接,第四則希望 NCC 能採納該公司意見,盡速收回超標頻率。中華電信不僅提出四個訴求,也補充如世界各國電信業的合併案例、網路韌性的議題等新資料。
NCC 副主委翁柏宗強調,這些僅為中華電信基於利害關係人身分提出的意見,NCC 會結合各方意見。在合併案審查進度部分,11月請當事人、利害關係人到會陳述意見的程序已完成,接下來會進入實質審查階段。
NCC 表示,頻譜職掌範圍目前隸屬數位發展部,會將合併案當事人、利害關係人等意見彙整後,遞送給數位部,預定12月中下旬與數位部討論頻譜資源合理分配的細節。
兩大合併案中的當事人包括台灣大哥大、台灣之星、遠傳電信和亞太電信,四家業者當然希望合併案審查能夠盡速過關。但翁柏宗表示,NCC 目前基於「務實」的立場來解決合併案的爭議,兩套網路整併之後能發揮綜效,方可維護消費者權益。
有媒體提問,合併案是否會在農曆年前(112年1月21日)過關?翁柏宗表示不知情。不過,關於合併時程問題,NCC 主委陳耀祥曾在11月初表示,合併案牽涉電信市場發展、消費者權益、勞工權益等,希望盡快處理,3個月內有機會有決議。換言之,明年1月底前可見曙光。
目前兩家小業者台灣之星、亞太電信虧損情形持續擴大,且傳出要被合併的消息後,客訴案屢屢上升,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亦曾在9月底公聽會時指出,已有消費者申訴台灣之星,該公司以「將與台哥大合併,訊號會大幅改善」為由鼓勵消費者締約,且不派人施工改善訊號,請 NCC 審酌處理。
對此,蔡國棟表示,台灣之星先前的斷訊情形,是受到台電停電和其他業者電路的影響,那段時間申訴量確實較高。根據 NCC 現有數據,其他業者的申訴量在這幾個月並沒有明顯波動,自然也不會有外傳「因為快要被合併了,沒有人力去維運設備、提供服務」的情形,而產生相關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