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房東擔心房客在租屋處獨立設籍,卻在搬遷後戶籍未遷出,造成實務上有房東以租約或口頭方式禁止房客設戶籍。內政部表示,為了讓房東更放心讓房客設籍,即日起增加線上服務,房東只要上傳房屋所有權文件,並同意戶政事務所查核房客已遷離,就能依法將房客戶籍遷至當地戶政事務所。
內政部說明,過去曾發生房東讓房客遷入戶籍,但搬家後卻未遷出,徒增困擾。其實依據《戶籍法》第50條第1項規定,房客搬家戶籍未遷出,房屋所有權人可依法申請將房客戶籍遷至當地戶政事務所,房東無需擔心。
內政部指出,為了讓房東放心讓房客設籍,即日起增加線上服務,當房客搬遷而未遷出戶籍時,房屋所有權人只要掃描上傳房屋所有權證明文件,以及同意戶所運用「地政資訊網際網路查詢系統」查核確認房屋所有權內容,經戶所查證房客確實已遷離戶籍地,並辦理後續行方查詢無法查到,就會將房客全戶戶籍遷至戶政事務所。
內政部強調,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已明文規定房東不得拒絕房客設籍,目的是在保障房客就學與申請各項社會福利的權利,安定房客家庭生活所需,而本次加強房東線上申請房客遷移戶籍服務,有助雙方建立更好的租客關係,達成雙贏的效果。
內政部表示,過往因相關法制不盡完善,使得租賃雙方在租屋市場上發生彼此不信任的情況,房東和房客各自累積許多心理陰影和不良的印象;近年來透過法律面與制度面的持續改進,擴大保障房東與房客雙方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