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女子洪彩薇在澳洲涉嫌縱火被捕,判刑6年2月。翻攝facebook.com/eyewatchcasey
台灣33歲背包客洪彩薇(Tsai-Wei Hung,譯音)2024年在澳洲墨爾本因租屋糾紛,犯下縱火、勒索、危險駕駛及危害他人安全等罪名,本月4日被澳洲法院判刑6年2月,尚須服刑4年才能申請假釋。據了解,洪女得知判決後情緒崩潰,在法庭打滾哭鬧,令人搖頭。
本案發生在2024年3月,洪彩薇在墨爾本與3名室友合租,但她與3人嚴重不合,不滿中國籍房東要求搬走,隨即展開一連串報復行動,包括朝車庫門丟雞蛋,還駕車衝向房東與室友,在撞到前1公尺緊急煞車,甚至撞毀車庫門後破壞3輛轎車,卻向警方供稱「只是嚇他們」。
更誇張的是,2024年6月凌晨,洪女在合租屋前門潑灑汽油縱火,還用中文怒喊「去死吧!」所幸當時下著大雨,火勢在水泥地上自行熄滅,沒有造成嚴重傷亡,澳洲警方將洪女逮捕。除了縱火,洪女還向房東勒索3萬澳元(約台幣66萬元),還警告「小心點,否則會跟我碰到一樣的事,甚至失去更多」。
法官格溫(Carolene Gwynn)認為,洪女的犯行極為罕見、情緒激烈,且是長達3個月的一連串報復行動,涉及縱火、勒索、危險駕駛、危害他人安全等罪,判處6年2個月有期徒刑,再罰款1000澳元(約台幣2.2萬元)。由於她被捕至今被羈押600天,這段時間將納入刑期,不過她還要在獄中服刑4年才能申請假釋。
據外媒報導,洪女在法官宣判時情緒激動,瘋狂拉扯自己的頭髮、以母語哭喊、呻吟、躺地打滾胡鬧,庭訊一度中斷,讓她鬧個夠再好好冷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