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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判17年不夠!1500不為無罪諭知、2被告無罪 北檢:將提上訴

    2026-03-26 18:29 / 作者 呂志明
    柯文哲開庭結束離開。廖瑞祥攝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涉及京華城、政治獻金等弊案,被台北地檢署以涉犯貪污等4大罪起訴求刑28年6月,台北地院今日判決柯文哲重判有期徒刑17年,褫奪公權達6年,11名被告柯文哲判最重,另有2人吳順民、張志澄獲判無罪。對此,北檢表示,就判決違誤、不當之處將依法上訴。

    北檢在晚間發表聲明指出,對於法院判決中可能存在的違誤或不當之處,檢察官將於收到判決書後,儘速研議上訴理由,並於法定期限內依法提起上訴。北檢強調,本案偵辦過程中,檢察官秉持客觀中立立場,依據證據查明事實,並嚴守正當法律程序原則,確保調查過程的公正性。

    北檢同時指出,在本案的審理過程中,法院已針對被告及辯護人提出的程序與實體爭議進行逐一調查,並充分聽取檢辯雙方的意見後作出判決。北檢呼籲社會各界應正視法院對於本案犯罪事實的認定,尊重司法判決,共同維護司法的公信力與公平正義。

    針對外界對本案的泛政治化解讀及相關情緒性言論,北檢表示不予回應,並呼籲各界聚焦案件本身,避免模糊焦點,以維護司法程序的嚴肅性。

    以下為北檢聲明全文

    一、 就本案判決有違誤及不當之處,本署檢察官將於收受判決書後,儘速研議上訴理由,依法於期限內提起上訴。
    二、 檢察官偵辦本案絕無預設立場,偵辦團隊均依法定程序蒐集證據,嚴守正當法律程序原則,並秉持「依據證據、查明事實、勿枉勿縱」之客觀中立態度,詳查事實妥慎適用法律。
    三、 法院審理中,亦就被告、辯護人所提出相關程序與實體之爭執,逐一審慎調查檢辯雙方所提出之事證,並使雙方充分辯論,作成判決。因此,本署呼籲各界應正視法院判決所認定本案犯罪之不公、不義與不法,並應尊重法院判決,共同維護司法公信力。
    四、 就相關泛政治化解讀本案並藉此模糊焦點之非理性、情緒性言論,本署不予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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