懲戒法院前院長李伯道(左)性騷、霸凌女下屬,遭判撤職、停止任用1年。資料照。廖瑞祥攝
懲戒法院前院長李伯道涉用「熊抱」、「摸背」等方式7度性騷女下屬,另查出在職場霸凌女科長、女工友,遭法官評鑑委員會、監察院移送老東家究責,今(3/26)日被職務法庭重判撤職、停止任用1年,可上訴。豈料,他先是發聲感謝各界關心,後續竟透過律師「放暗箭」,向媒體公開被害人及女審判長與他的「大合照」,意圖暗指被同夥捅刀,引起司法界一片譁然,痛批行徑惡劣。
李伯道涉性騷、霸凌女下屬案,今日遭懲戒法院職務法庭重判撤職、停止任用1年。對此,他火速發聲感謝各界關心;針對懲戒結果,他僅簡短回應,自己始終秉持著專業與尊重,期待司法能發揮定紛止爭的功能,而非淪為打壓異己的工具。
沒想到,就在各界以為李伯道犯後態度已然收斂、低調之際,他竟委由律師王婉嘉發出聲明,強力抗議司法不公,甚至直接向眾媒體傳送有本案申訴人及審理本案的葉姓女審判長「大合照」,暗指他與被害人關係親密,甚至稱被害人「神情愉悅」,行徑形同二度傷害,引爆司法界怒火,惡劣至極。懲戒法院前院長李伯道遭判撤職,事後竟向媒體廣發與被害人及本案審判長合照,私下放暗箭。律師王婉嘉提供
王婉嘉在聲明中表示,她作為代理人,我方一路走來態度依然,始終堅持,司法不應受至於少數有心人士的刻意操弄,更不應被非理性的輿論風聲所左右。她遺憾,合議庭對於核心論點置若罔論,存在以下4點重大法律程序瑕疵:
1. 戕害正當法律程序:司法院明顯違反憲法「一事不再理」之最高主臬,與監察院聯手罔顧當事人權益。
2. 自行創設「完美被害人」標準:合議庭曲解審判實務,刻意忽視我方提出申訴人於雲林活動期間與李院長比鄰站立、神情愉悅之具體事證,且此事實已獲多名懲戒法院法官親見。
3. 惡意解讀工作便箋:強將每周周工作交辦之便箋,羅織為男女情愫之「情書」,我方證據均願完整揭露,可受公評。
4. 掩蓋事實,拒絕證人:配合司法高層繼惡意羅織事實,且在未附理由之情況下,拒絕我方聲請證人出庭作證。
王婉嘉指出,李伯道一向尊重司法體制與程序正義,這份對法治尊嚴的守護,不應被惡意曲解;在嚴謹的法理面前,任何與情干擾都只是短暫的雜訊。對於職務法庭判決,他們雖尊重,但未盡之處,代理人定會研議後續救濟,捍衛清白到底,「正義可能遲來,但其光芒絕不因流言而黯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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