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累犯撞死台女遭判8年、韓國最高法院要求重審 親友再次發起青瓦台連署

2022-02-16 11:54 / 作者 張佩雯

赴韓國攻讀博士的28歲台灣女留學生曾以琳,2020年在首爾街頭遭酒駕累犯金姓男子撞死,案經韓國法院一審、二審判處金男8年有期徒刑後,日前韓國最高法院以「判決適用條文違憲」為由要求重審,讓曾以琳親友深感失望錯愕,近日再次向韓國青瓦台發起請願連署,希望能維持原判,對金男求處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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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韓國攻讀博士的28歲台灣女留學生曾以琳(左),2020年在首爾街頭遭酒駕累犯金姓男子撞死。(圖片來源/翻攝自臉書)




不僅酒駕闖紅燈、違規超速,還3次因酒駕被抓



2020年11月,曾以琳在綠燈時步行通過斑馬線,竟遭52歲金姓駕駛酒駕撞死,經檢方調查發現,金男不僅酒駕闖紅燈、違規超速,且這已是他第3次涉嫌酒駕被抓,是酒駕慣犯。因此,檢方以特定犯罪加重刑罰及危險駕駛致死罪將他移送。法院則依據韓國國會2018年修正、被稱為「尹昌浩法」的道路交通法第2條第1項,對酒駕慣犯加重懲罰,一審重判8年有期徒刑,二審則維持原判。



不過,「尹昌浩法」規定,被抓到酒駕2次以上的累犯可處2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000萬韓元以上、2000萬韓元以下罰金,藉由加重處罰預防酒駕者再犯。對此,韓國憲法法庭2021年11月裁定該條文違憲,原因是未考慮該次酒駕與上次犯行之間隔了多久,因此,加重懲罰並不適當。



韓國最高法院以「判決適用條文違憲」為由要求重審



「尹昌浩法」被裁定違憲,連帶影響曾以琳案的判決結果,韓國最高法院1月30日表示,基於金男判決適用條文違憲,曾以琳案在一審及二審判決中都是將特殊犯罪加重刑責及道路交通法合併量刑,因此要求重審。



對此,曾以琳父親曾慶暉在接受中央社記者訪問時表示:「如果僅以違憲為由減刑,就是倒行逆施的法律」,因此,他與韓國親友2月14日起第2度向韓國青瓦台官網請願連署,希望藉由眾人的連署促使韓國嚴肅面對不合理的法律,他並呼籲台灣民眾也來幫忙,連署日期到3月16日截止。



曾慶暉說,女兒被酒駕累犯撞死,父母和親友每天活在地獄般的痛苦,深感絕望和悲傷,本案重審將於今年5月開庭,親友們同時也連署給承審法官,懇請維持原判刑罰,酒駕者應接受更嚴厲處罰,才能避免不幸再度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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