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網友在臉書社團《爆料公社》分享一段由行車紀錄器拍下的影片,只見一名牽著狗走路稍微緩慢的行人走在桃園市蘆竹某斑馬線上。接著,一輛白色休旅車搶快左轉,避開已走到斑馬線中段的行人卻沒閃開走在後方的狗就這樣輾了過去。事後,該名行人見自己的愛犬一動也不動,心急地抱起來就往路邊衝。
據警方所述,開車男子疑似因A柱死角擋住視線,及未禮讓行人穿越道之行人才會當場撞擊愛犬。
影片曝光後引發社群討論,有網友指當行人走在斑馬線上汽機車就該停下,這不是禮貌而是法規,「本來就是等行人先過,這在先進國家是基本。」、「這樣轉只差一點就會撞到人了。」、「感覺主人年紀蠻大,希望他心裡不要自責。」另有人諷刺,「在台灣騎車走路都危險,開車最安全,因為只有板金才能保護你的性命。」
根據去年1月通過的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未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者,罰鍰上限從新台幣3600元提高到6000元;導致行人受傷或死亡者,除民刑事責任外,最高可處6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