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姓後備軍人買機票試圖閃避教召,卻被查出沒有出國,遭函送法辦。示意圖,美聯社
桃園市一名35歲徐姓男子,去年收到教召令,卻試圖迴避教召,以航空公司電子機票申請免召,但他並未出境,也沒到指定地點報到,被桃園市後備指揮部函送;桃園地院依「妨害兵役治罪條例」判刑2個月,緩刑2年,須向公庫支付4萬元。
判決指出,徐男是桃園市後備指揮部的後備軍人,2024年8月29日教召令送達戶籍地後,原本應於10月14日前往桃園市龍祥凌雲活動中心報到,但徐男10月9日提出航空公司電子機票佐證,獲准免召。
然而,桃園市後備指揮部調閱出境紀錄,發現徐男並未出境,也沒有在指定時間報到,被函送偵辦。徐男對檢方坦承犯行,檢方依「妨害兵役治罪條例」起訴,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法院審理後,考量徐男無前科且已認罪、有悔意,依「妨害兵役治罪條例」判處有期徒刑2個月,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並在1年內向公庫支付4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