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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育兒只能二選一?促進友善職場環境,讓公司成為員工生育的後盾

    2021-01-21 14:22 / 作者 洪采姍

    工作期間,她不曾因為請產假或育嬰假而擔憂他人投射異樣、責難的眼光、更不曾害怕自己休假後難以返回職場;反之,事務所提供優於勞基法、且更加便利的育兒福利制度,讓她能夠將孩子帶到辦公室就近照顧,更不需為了育兒放棄自己想做的事。




    根據台灣法規訂定,女性在生產前後可請 8 週的產假、男性可請 5 天的陪產假,夫妻雙方都可在子女滿 3 歲前請留職停薪的育嬰假。但對博仲來說,符合法規僅是基礎,早在 10 幾年前,博仲就已開始陸續收集員工們的建議,經過多番討論、調整後,最終將女性的產假延長至 12 週,男性的陪產假增加為 30 天。



    「這些都是員工們自己提出的需求,我們看見需求、經過討論與調整後,擬定出新的制度,讓每個建議都能盡量被滿足。」博仲法律事務所共同合夥人譚璧德說,讓每個人在不同的生命階段中,都能平衡工作與家庭的需求是他最樂見的事。





    讓員工兼顧工作與家庭是譚璧德所樂見的。(來源:博仲法律事務所粉絲專頁)



    ​然而,如此景象並非存在於台灣的每個職場中。



    儘管台灣《性別工作平等法》已明定雇主應讓員工享有產假、彈性工時與家庭照顧假等權益,根據吾思傳媒發起的《2020 育兒大調查》卻指出,在台灣僅有不到 3 成的人感受到職場環境的支持,可知爸媽在請假時需要面對職場帶來的種種壓力,可能使他們喪失享有基本權利的機會。



    勞動部《2018 年工作場所就業平等概況調查》亦顯示,女性受僱者曾因懷孕或生小孩在職場遭受不平等待遇情形中,「請假刁難」的比例最高,也因為整體社會氛圍與職場文化不友善,請假這件事常常成了員工的心理壓力。



    欲改善上述情形,有賴企業及政府更貼近大眾需求、營造友善育兒的職場環境,讓人人享有工作與家庭平衡的權利。



    作員工育兒的後盾!這間台灣企業致力提供優於法規的福利



    要打造友善的職場環境,企業如何採取行動是一大關鍵。舉例而言,博仲法律事務所除了提供優於法規的產假外,更率先在僅有 60 位員工的規模下,打造了企業托育空間。(根據《性別平等法》第 23 條規定,達 100 人以上的企業需設置托育設施與措施。)



    在這裡,不但設有小型育嬰空間外,員工還可邀請父母或保母一同來上班、協助照顧孩子;若是孩子已開始上幼稚園或國小,博仲也與台北教育大學幼兒與家庭教育學系學生合作,由該系學生至公司陪伴小孩玩樂與學習。



    陳鈴鈺更分享,能夠帶孩子來上班為她分擔許多的困擾與辛勞。「孩子平常與我同時間上下班,我們就能有一樣的生活作息,不需要晚上下班回家還要再配合小孩的作息。」陳鈴鈺說。「而且保母與小孩跟我一起上班,在我隨時能看見的地方,我也比較安心。」





    博仲法律事務所頂樓有個種有多種菜葉植物的花園,小孩都很喜歡在那玩耍。(來源:博仲法律事務所粉絲專頁)



    ​獨特的育嬰福利制度在事務所推行已有 16 年,譚璧德觀察,自從開放員工攜帶小孩一同上班後,公司職員的流動率降低、且同事彼此間的感情更好了。



    但與小孩共處於同個上班環境,是否會造成大家上班無法專注?關鍵在於,工作空間與休閒、育嬰空間的規劃。以博仲為例,休閒與育兒空間位於事務所最角落之處,離主要的辦公空間有一小段距離,雖然偶有小孩的嬉笑聲流入工作場域,但並不影響員工們的專注程度。



    公共政策、社會創新有何施力點?看看他國怎麼做



    若將眼光望向國際,可以看到全球生育率相對較高的北歐國家,透過「適度縮減或彈性工時」、「延長產假、陪產假及育嬰假」等方式促進大眾達到家庭與工作間的平衡。



    根據國際勞工組織(International Labor Organization)訂定的標準,國家應立法提供女性勞工至少 14 週(約 3 個月)的產假。而據美國《母嬰健康期刊》(Maternal and Child Health Journal)的研究指出,產假的重要性在於,能有助於提升母親生產後的身體健康狀態與面對壓力的調適能力。 



    被喻為是幸福國度的丹麥,女性在懷孕前後可請領共 18 週(約 5 個月)的有薪懷孕假及產假,另一半則可請 2 週的陪產假;夫妻還能再分配 32 週(約 8 個月)的育嬰假,一方面促進家庭分工的落實,另一方面則讓雙方擁有更充裕的育兒時間。此外,丹麥的平均工時也較各國少,每人平均只需上班 7 小時,有助爸媽平衡工作與育兒時光。



    以性別平等、育兒友善聞名的瑞典,職場父母則擁有請假的權利與彈性,能在孩子出生(或被領養)滿 8 歲前,享有 480 天(約 16 個月)的產假與育嬰假,更能拆成月、週、日、小時等單位,依據不同的家庭需求來做使用。此外,瑞典政府也提出一項特別的育兒福利,補助 8 成薪資給因孩子生病而請假返家的家長。



    而在 2020 年初,芬蘭政府則宣布,將夫妻雙方的有薪育嬰假從 2-4 個月大幅延長為 7 個月。此外,在芬蘭職場,亦以彈性工時與遠端工作機制聞名,讓職場父母更能依自身需求靈活調度時間與空間,達到家庭與工作的平衡。



    除了各國積極推動法規、與企業聯手改善職場環境外,在日本,亦有民間單位提出創新解方,讓媽媽得以兼顧家庭與工作。自 2014 年成立的「媽媽廣場株式會社」,結合客服中心與托兒所, 一方面讓媽媽可以帶著小孩來上班、更能彈性地運用時間;另一方面也解決了客服人員流動率高、招募不易的問題。





    部分國外企業會開放新手爸媽遠端工作,讓他們能隨時看顧小孩。(來源:Unsplash)



    ​「少子女化是政府、家庭、企業及社會需共同面對的議題,大家能做的都不一樣,企業能做的是,當員工面對生兒育女的生命課題,我們能提供更好的工作環境,讓他們上班更安心,如此,他們也能拿出更好的工作表現、提供更好的服務,這肯定是雙贏的。」譚璧德語帶堅定地表示。



    (此專題由社企流與永齡基金會共同企劃、社企流獨立製作,不影響報導之真實性與準確性。)

    作者:蘇郁晴 文章出處:社企流



    本文獲授權刊登,未經同意請勿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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