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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南女童3樓墜下、被電器師傅一把接住!社會局裁罰出爐:父親強制親職教育9小時

    2020-11-19 17:41 / 作者 張佩雯

    台南市南區中華南路一棟公寓,11月18日驚傳有3歲女童從3樓墜下,所幸被1樓電器行的師傅一把接住,女童除了受到驚嚇之外,僅手部輕微擦傷、沒有大礙。經過台南市社會局調查,確認女童當時被父親獨留在家,社會局今(19日)表示,將依照兒少法對女童父親處9小時強制親職教育。






    台南女童被父親獨留在家,不慎墜樓,所幸沒有大礙。(圖片來源/Unsplash)



    電器行師傅:我心裡只想著一定要接到她!



    18日下午4時左右,女童疑似因找不到父親,爬到3樓窗台大哭,1樓電器行員工林峰田聽到哭聲,趕緊安撫女童:「妹妹,你爬進去,不要下來!」並找來老闆、同事出來幫忙。正當女童轉身要爬入屋內,卻突然雙手無力,向後仰而墜落,就在千鈞一髮之際,林峰田一個箭步上前接住女童。



    「當時,我心裡只想著一定要接到她!」回想起當時情況,林峰田說,可能因為重力加速度的關係,女童墜落重量似乎多了一倍,所幸平常搬運大型家電習慣了,才能承受重量,接住女童。



    台南市消防局接獲報案後趕到現場,發現女童除了受到驚嚇之外,初步判定沒有外傷,為求保險起見,仍將女童送往新樓醫院,經檢查後沒有大礙,父親也隨即趕到。經社會局了解,女童為單親家庭、與父親同住,並於昨晚安排社工前往訪視調查。



    社會局:父親違反兒少法、強制親職教育處分9小時



    社會局今表示,昨日女童確實被父親獨留在家,父親此舉已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51條,社會局將開立強制性親職教育處分9小時,以提升家長對幼童照顧的知能。



    根據兒少法第51條規定,不得使6歲以下兒童獨處,違反者依同法第102條主管機關命其接受4小時以上、50小時以下之親職教育輔導,不服者可處新台幣3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



    社會局人員說,社工將持續訪視,提供照顧者居家安全檢核手冊及嬰幼兒照顧注意事項教育等,且追蹤女童受照顧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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