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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界壩放水4死」可以國賠?律師4情況分析:不是政府放警告牌就能完全免責

    2020-09-14 10:45 / 作者 吳亭頤

    南投仁愛鄉武界壩閘門異常開啟放水,導致下游溪床露營民被沖走,釀4死悲劇。死者家屬稱不排除提出國家賠償,而究竟這起事件國賠是否能成立?律師林智群分享他的觀點。


    河床排洪沿線設有警示牌。(圖片來源/台電)

    武界壩閘門異常放水4人死亡

    盧姓及賴姓兩家人共4名成人、2名小孩,12日到南投縣仁愛鄉法治村一線天附近的武界栗栖溪上游河床上露營,昨日(13)凌晨武界壩6號閘門無預警放水,兩家人遭突然其來的大水沖水,共計4人死亡



    倖存的盧太太表示,當時「根本沒聽見廣播」,不排除會申請國賠。而台電表示,閘門兩次異常開啟,時間為清晨4時12分與5時8分,武界壩依規定每半年例行檢查,過往從未發生過類似情形,尚待釐清中。 



    台電指出,該地河床旁設有警示牌「上游水壩電廠隨時會排放水,敬請勿入溪中,確保生命安全」,且進入山地管制區應向轄區警察申請許可才能進入,提醒民眾勿於水力電廠下游河床從事露營等活動。



    而台電蘇姓值班人員則因涉嫌過失致死,經南投地檢署訊問後諭知新台幣10萬元交保。

    事發露營地點。(圖片來源/消防局)

    是否適用國賠?

    究竟這起事件是否能適用國賠呢?律師林智群在臉書上分析:「台電對閘門設備管理有疏失,所以可以成立國賠,但民眾在河川地搭帳棚也有問題,構成與有過失,求償會成立,但金額會打折。」



    林智群引用「武界壩水庫運用要點」表示,武界壩放水前一個小時要發佈洩水警報,還要通知各機關,因此台電在這起事件中一定有疏失,「民眾白目是一回事但水壩管理機關並不因此免除發佈警報義務。」





    林智群律師還說明了颱風天去海邊或爬山是否能國賠的4種情況:



    1.颱風是自然現象,颱風天跑去海邊或登山,民眾風險自負,但這次的水壩是人造物,政府有管理責任。



    2.若路人在高速公路上被撞死,是人民跟人民的糾紛,跟國賠沒關係,就是看路權,路人在高速公路上沒路權,一定輸的。



    3.民眾闖入軌道被火車撞,那民眾自己負責,但如果民眾闖進軌道旁邊,沒有進入軌道,遭火車出軌撞死,那台鐵對於火車出軌有責任,民眾闖進軌道也有問題,台鐵責任可以減輕,但不能免除。



    4.在溪邊露營一定有風險,如果是下雨溪水暴漲,那是自然現象,但這次水壩放水,是因為電腦故障導致的後果,那當然跟政府有關係。



    林智群強調,並不是政府放一個警告牌就可以完全免責,一邊是「政府過失」,一邊是「民眾過失」,兩邊都要拿出來檢討,而不是一直放大「民眾過失」,就可以得出「政府沒問題」的結論。





     

    林智群律師分析此案是否能國賠。(圖片來源/林智群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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