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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北警收賄洩個資給詐團被法辦 警政署:免職並追究監督不周責任

    2024-04-27 20:48 / 作者 社會中心
    警政署。警政署提供
    新北市一名員警涉提供警示帳戶資料供詐騙集團使用,警政署長黃明昭今天(4/27)表示,飭請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依《公務人員考績法》、「警察人員人事條例」,對於王員予以「記二大過」及「免職」處分,另追究相關人員考核監督不周責任。

    新北市新莊警分局丹鳳派出所王姓警員,利用職務登入165反詐騙系統平台,將重要的反詐騙資訊洩露給詐團,並藉此收賄,新北地檢署25日指揮廉政署、內政部警政署政風室、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政風室,前往王姓警員辦公室及詐團曾姓男子住居所執行搜索,並以涉犯《貪污治罪條例》收受賄賂等罪,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曾男30萬元交保。

    警政署指出,王姓員警涉洩漏165等警政資訊系統資料給曾姓男子,王員詢後依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嫌帶回新北地方檢察署,由檢察官複訊後聲請羈押,並經新北地方法院裁定羈押禁見。

    警政署表示,針對165反詐騙系統警政署訂有使用管理作業規定及稽核制度,不定期實施專案清查,2023年共計清查21萬131筆165系統查詢使用紀錄,其中發現1名警員遭函送法辦,另因公務查詢予以行政懲處計16人次,其中包括11人記過、5人則為申誡處分,皆從嚴究責。

    警政署指出,為強化165等警政資訊系統稽核制度,已召集督察、政風、資訊等單位研商改善精進措施,除重新全面檢視管制稽查制度,並以再防貪機制提具體改善方針與推動制度化管理,防堵漏洞。警政署重申,風紀是警察機關的命脈,警察機關有公開、透明、接受檢驗的決心,警政署也藉此提醒各級主官(管)須嚴加考核所屬,展現杜絕貪腐、整飭警紀的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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