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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通緝犯在泰爆頭亡 女嫌曝:死者3聲「對不起」後2槍響起

    2024-02-28 22:22 / 作者 社會中心
    25日泰國蘇凡納布機場附近發現台灣44歲通緝犯石茂強屍體。翻攝臉書@ข่าวสารเมืองปราการ v2
    台灣44歲通緝犯石茂強,25日被棄屍在泰國曼谷素萬納普機場附近一間廢棄餐廳,頭部遭行刑式連開3槍,警方查出共有4名台灣男子及1名泰國女子涉案,其中泰籍女嫌昨天(2/27)在柬埔寨落網,供稱其中一名台籍男嫌是她男友,但自己和石茂強沒有關係,否認參與謀殺和棄屍。

    根據泰國媒體報導,命案疑似在23歲女嫌Piyanut Thammarat家中發生,她案發後逃亡柬埔寨,後被當地警訪拘留,已於27日下遣返回泰國。她供稱,其中一名台灣籍的男嫌是她的男友,但她未參與槍殺與棄屍,且與死者沒有關係。她也說,事發當晚在租屋處聽到石茂強用中文說3聲「對不起」,隨後2聲槍響,但不知道死者為何被殺,與案發現場附近的目擊者描述一致。

    女子稱在沙繳府有房產,迫於壓力決定向警方自首。警方目前仍在進一步訊問,調查釐清她是否構成犯罪。

    刑事局表示,泰國警方25日接獲通報,在泰國素萬納普機場路一帶廢棄處所發現一具身分不明男子屍體,經比對屍體刺青、指紋,確認被害人為我國外逃通緝犯石茂強(44歲),石男因涉嫌槍砲、強盜及過失傷害等罪遭通緝在案。

    經泰警與刑事局駐泰國聯絡組及國際刑警科深入追查,掌握鎖定4名台灣籍男子及1名泰國籍女子涉嫌重大,5名犯嫌於案發後,隨即逃至柬埔寨,再分別逃竄各處。警方掌握4名台灣男子其中3人仍在柬埔寨,1人已經逃回台灣。

    而這名逃回台灣的男子周昱帆,返回台灣後主動到場配合訊問,台北地檢署檢察官訊問後認周男涉犯《刑法》第271條第1項殺人罪、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 8條第3項轉讓第三級毒品罪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有逃亡、勾串、滅證等羈押原因及必要,向法院聲押禁見。北院開庭後,今天(2/28)晚間認定無羈押必要,裁定30萬元交保。對此,北檢回應,待蒐集相關事證後會再研議是否提起抗告,另補充,因本案案發地是泰國,檢察官已積極指揮刑事警察局國際刑警科持續向泰方聯繫調取相關事證,同時也在台蒐集相關事證。

    14:16發稿
    22:22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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