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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市校園周邊50公尺禁賣加熱菸 衛生局:最高能罰5萬元

    2023-10-16 13:53 / 作者 胡順惠
    目前所有加熱菸都屬違法,不能使用或販售。資料圖
    新版菸害防制法3月22日上路,北市衛生局今(10/16)日再次提醒,北市有定出優於全國兒少保護政策,台北市高中職以下校園周邊50公尺內禁止販賣、供應、展示或廣告加熱菸,可處1萬至5萬元,即使未來有加熱菸通過審查,也一樣適用。

    菸害防制新法施行至今已超過半年,全面禁止電子煙、納管加熱菸及載具,加熱菸必須繳交「健康風險評估審查」至衛福部國健署,通過後才能合法上市,不過迄今尚未有任何一家業者通過,換句話說,現在只要販售或使用加熱菸都屬違法行為。

    北市政府衛生局聯手教育局及董氏基金會,規劃「菸害防制新法上路-臺北市校園宣導總動員」,進行一系列宣導活動,避免學童誤觸法律遭罰;局長陳彥元提醒,菸害防制新法有7大重點,包括:1.全面禁止電子煙、2.管制加熱菸-加熱菸通過中央審查才可上市、3.禁止加味菸、4.提高吸菸年齡至20歲、5.擴大無菸環境、6.菸盒警示圖文面積增至50%、7.加重菸商違規罰則。

    陳彥元強調,新法對於新興菸品是全新的規定,希望同學們不要誤觸法令:「網路販賣或廣告電子煙、未通過審查的加熱菸訊息,可處20萬元~100萬元」、「任何人在任何地方使用電子煙或使用未通過審查的加熱菸,可處2千元~1萬元」。

    台北市也在3月27日起施行新興菸品管理自治條例,陳彥元說,北市高中職以下校園周邊50公尺內禁止販賣、供應、展示或廣告加熱菸,可處1萬~5萬元,未來即使通過中央審查上市的加熱菸,也禁止出現在臺北市高中職以下校園周邊。

    北市立聯合醫院中興院區吳岱穎副院長也說,無論是電子煙或是加熱菸,並沒有減少臨床疾病的證據,且同樣也有二手菸、三手菸的危害,不要相信菸商的減害論,只有「吸菸」或「不吸菸」,不會有比較好的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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