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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雄益生菌廠驚爆原料過期半年! 揪出三大違規、挨罰39萬

    2025-12-29 16:39 / 作者 游騰傑
    高雄市三凡生技研發股份有限公司因逾期原料、未設置衛生管理人員及產品標示不符規定,被開罰共計39萬元。取自unsplash by Yves Cedric Schulze
    衛福部食藥署今(29)日公布「114年益生菌及藻類等微生物來源製造業者稽查專案」結果,發現14件產品標示不符規定,並有業者貯放逾期原料「丹蔘發酵液」及「酵母鉻」,稽查人員上門時已經分別過期4至6個月,加上未設置衛生管理人員、成分標示不完整等原因,合計挨罰39萬元。

    近年養生風氣興起,國人經常選購益生菌、藻類等微生物來源保健食品,為確認市售是類產品之衛生安全,食藥署聯合地方政府衛生局執行「114年益生菌及藻類等微生物來源製造業者稽查專案」,以確保該類產品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相關規定。

    食藥署指出,總計抽驗61件成品及原料檢驗食品中微生物衛生標準、菌種鑑別及環氧乙烷等項目,檢驗結果均與規定相符。查核46家業者,部分業者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未臻完善等缺失,皆已限期改善完成,1家貯放逾期原料及未設置衛生管理人員,已依法裁處並已完成原料銷毀,1家業者食品業者登錄系統登錄不實及食品追溯追蹤系統申報不實,已依法裁處。查核104件產品標示,其中8家業者、14件產品標示不符規定,皆已依法裁處。

    其中,位於高雄市的三凡生技研發股份有限公司違規情節最嚴重。食藥署南區管理中心主任魏任廷指出,稽查人員今年8月7日前往現場時,發現該公司倉庫中有9桶「丹蔘發酵液」(每桶20公斤)及1桶「酵母鉻」(1公斤)原料,分別有效期至2025年2月6日及2025年4月1日,均已逾期4至6個月。業者自述原料原本預計銷毀,但疏於清理。此外,該公司未設置衛生管理人員,且產品成分標示不符規定。魏任廷表示,因應設置衛生管理人員而未設置、貯放逾期原料、產品成分標示不符規定及標示不實等三大原因,被開罰39萬元。

    食藥署呼籲食品業者應落實自主管理,確保製售食品符合食安法相關規定;GHP不符合規定經命限期改正而屆期不改正者,涉違反食安法第8條規定,可處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貯放逾期原料或成品,涉違反食安法第15條規定,可處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未設置衛生管理人員則違反食安法第11條規定,可處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產品標示如違反食安法第22條規定可處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違反第28條規定則處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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