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64線死亡車禍,溫姓替代役男被司機丟包,之後接連被4台車輾過身亡。讀者提供
台64線多元計程車丟包致死案震驚社會,也將叫車平台、多元計程車制度及長期模糊不清的責任歸屬問題推上檯面,凸顯駕駛、車行、叫車平台間三角關係的結構性漏洞問題亟待解決。
安全網破口: 從拒載少女到國道丟包一名即將退役的溫姓替代役男,2026年1月25日凌晨透過叫車平台Bolt搭乘林姓司機的多元計程車,卻被丟包在不容行人停留的64線快速道路,幾分鐘後遭數輛行經車輛輾斃的悲劇發生。有網友稱過去怕的是凌晨「路邊隨手攔的小黃」會有風險,現在用手機叫車,原本應該有路徑分享很安全,結果一樣會被丟包太可怕。
台64線案並非單一案例。2025年5月,一對分別就讀高中與國中的姊妹,由母親透過Uber App叫車,規劃從新北蘆洲出發,途經松山高中,再前往天母國中。然而,當車輛抵達第一站,姊姊下車後,女司機擔憂會延誤下一張訂單,突然拒絕繼續載送年僅13歲的妹妹前往下一站,將未成年少女丟包在南京東路麥帥橋附近,在大雨中無助求援。
台64線丟包案後,Bolt發出聲明指該司機已立即停權,顯示掌握「誰能上線、怎麼派單、誰可要求停權」生殺大權的是叫車平台,但政府單位問責的對象僅限與平台合作的車隊,多名學者指這暴露台灣多元計程車體系制度,一個特殊三角結構的問題:握有實權的平台把「管理成本」丟給無力的車隊或車行,車隊再把「營運風險」丟給司機,最後所有「安全成本」還是轉嫁到乘客身上。歐洲叫車平台Bolt是去年9月進軍台灣。照片取自Bolt臉書
10多年前全球知名叫車平台Uber進軍台灣,一度因法規爭議退出,2017年轉型與合法租賃車業者合作,重返台灣,2019年6月交通部為解決Uber爭議,修法將租賃車與平台合作納管,歐洲叫車平台Bolt於2025年9月正式進入台灣市場,台灣傳統計程車霸主「台灣大車隊」等也轉型,後續還有LINE GO、yoxi及去年9月進軍台灣的Bolt等。
交通部2024年公布的《計程車營運狀況調查報告》,民眾叫車主要以派遣為主,比例達近6成( 59.2%),路邊攔車下降至23.2%,定點排班為17.6%。多元計程車的登記數量也持續攀升,2019年是8683輛,之後每兩年以8000至9000輛的數量成長,2025年底達到3萬6761輛。
跨平台接單成常態 乘客卻不一定有保障在台灣要開多元計程車,駕駛只要考試取得職業駕照、執業登記證,及通過背景審查取得良民證,並規定司機必須加入合法的「計程車隊(車行)」,淡江大學運輸管理學系退休教授羅孝賢直言,台灣除了一些較具規模的車隊,管理類似公車業,較為嚴謹,許多靠行的管理鬆散,導致服務品質難以掌握。
一名張姓資深計程車司機說,實際上,很多車行與司機間根本沒有管理關係,只剩下「租牌關係」,每個月司機繳1000到1500元給A車行,只是為了買那張「紅牌(營業登記)」和「法律保護傘」,但A車行根本不知道司機每天幾點上線、跑去哪裡、精神狀況如何,類似像這次把乘客丟包的林姓司機,事後被查出在B車行接單違反「同一車輛只能加入一家計程車客運服務業」,這種情況很普遍,只是政府或車隊都沒在管。
這還可能衍生乘客求償無門的問題。
一位不願具名的資深保險業務指出說,通常都是司機掛牌登記的車行幫司機投保的「旅客責任險」,條款可能規定必須是「由A車行派遣」或「執行A車行職務」期間才理賠。若行程是另一平台合作的B車行出車,這意味著乘客雖然付了合法車資,卻可能搭上一輛在保險定義上的「幽靈車」,因為司機「跨平台接單」的複雜身分,可能導致保單失效,求償無門。僅視平台為「媒合」而非「運輸」,監管防火牆要打破羅孝賢說,光是車隊與駕駛間是僱傭、承攬或其他關係,就有不同看法,權利義務模糊,因科技演進,又多了平台派遣車輛,可是平台卻被認定是「資訊媒合的科技業」,而非計程車客運的運輸業,但是,乘客是透過平台叫車,若發生糾紛也是透過平台申訴,不是只負責媒合而已,這個規定卻成了其隱形的「責任防火牆」。消基會交通委員會召集人李克聰也呼籲,應破除叫車平台「僅做媒合」的卸責藉口,權力與義務必須對等,他強調「既然賦予平台媒合的權力,就必須要有管理的義務」,平台不能只享受媒合帶來的獲利,現有的模式對平台來說「太容易做」,因為它可以同時對接多個車隊,卻不必承擔駕駛管理的實質責任。
台灣常見的多元計程車叫車平台有兩種模式,其一是傳統車隊如台灣大車隊,平台、車隊、司機整合管理。台灣大車隊提供
市面上主流多元計程車叫車平台,有兩種運作模式,一種是像台灣大車隊、大都會或yoxi,都是自有車隊直接管理,另一種是像Uber、Bolt等,是以平台商身分,找多個車隊配合。
交通部公共運輸及監理司長胡廸琦說,不論車隊是自行成立叫車派遣平台,或是與提供技術資訊服務的平台合作,車隊本身都要負起相關的訓練責任、管理責任等,透過車隊管理對派遣叫車平台也有約束。
台灣數位平台預約接送從業人員理事長李威爾批評,當所有的營運成本(保險費、靠行費、維修費)皆由司機自行負擔,負責媒合、派單、收錢並獲利的平台抽成25%車資,並只給車隊3%,在事故發生後,將所有責任推給經濟能力通常較差的司機身上,導致受害者家屬難以獲得公平且足額的賠償,這種「平台賺錢、司機扛責」的系統亂象已存在多年,政府部門不應再坐視不管。國際借鏡: 建立「責任鏈」讓平台落實管理義務台灣這種三角關係的模式,在鄰近的日本與韓國並未出現。日本所有網路平台叫車服務必須透過實體的「計程車公司」來運作,叫車平台如GO、Uber Japan等僅是計程車公司的技術夥伴,派車權責在計程車公司,一旦發生丟包或事故,法律責任100%由計程車公司承擔。這迫使公司必須嚴格管理司機,因為賠償金足以讓公司倒閉。
韓國經歷計程車司機自焚抗議的慘痛教訓,確立「要玩就要照規矩來」的態度,將平台納入運輸業特許制,像 Kakao T 這樣的平台,若要經營車隊,必須申請加盟執照,直接管理車隊,提供服務,建立SOP制度與司機教育管理,將平台視為運輸業者,無法用「創新」之名規避高成本的責任。
韓國把叫車平台視為特許,要加入平台接單,也都是具傳統計程車身分。洪敏隆攝
不只是韓國,
國際上許多國家早已透過「確認僱傭關係」、「制定專法」與「強制安全技術」等三大方向,將叫車平台「鎖進責任鏈」中。新加坡在2020年制定《點對點乘客運輸行業法》,Grab、Gojek 等平台必須申請「叫車服務經營執照」,若發生嚴重安全事故,新加坡陸路交通管理局(LTA)是有權可直接吊銷平台執照,這讓平台業者平時就必須做好相關管理及訓練。另外,新加坡也訂定叫車平台的司機門檻,司機必須考取「私人出租車司機職業執照」(PDVL),包含10小時法規與安全課程。一旦違規,政府直接吊銷個人執照,斷絕其生路。
新加坡針對叫車平台跟司機,都有很多門檻規範。洪敏隆攝
英國倫敦則是透過2021年最高法院判決Uber司機是「受僱者」,打破平台「只是媒合」的藉口,要求平台必須有責任及能力管理司機,過去幾年發生過無牌司機冒用開車載客等情事,以「系統漏洞導致安全疑慮」為由,兩度拒絕換發 Uber 的營運執照,藉此要求平台提升管理品質。
澳洲新南威爾州則是透過《點對點交通法》,建立叫車平台的「責任鏈」概念,究責的不只是誰開車,而是「平台有沒有盡到『合理可行』的一切手段來消除風險?」,且制定專責的委員會可直接進入平台辦公室稽核安全管理系統。
改革解方: 三角關係要整合與主動風險管理李克聰呼籲,台灣要解決權責破碎的問題,必須將「平台、車隊、駕駛」視為同一個完整的系統,透過系統整合,避免駕駛跨多車隊導致管理真空,或平台對駕駛狀況一問三不知的情況。政府的角色不能僅止於發放執照,必須針對這個「整合系統」落實監理機制。
李克聰說,監理機制必須以「乘客安全」為最高核心,確保服務能將乘客安全送達,其中之一是風險管理,包括對駕駛的「篩選、教育訓練、身心狀況監測」以及「汰除機制」,若司機遇到高風險的乘客該如何應對及處置,也要建立相關SOP。
去年9月進軍台灣的Bolt,做很多廣告,打響知名度。洪敏隆攝
除了系統整合建立監理機制,若要避免台64線丟包案悲劇再次發生,學者呼籲另一方向是強化平台的科技管理。
李克聰認為平台擁有強大的科技與數據能力,不應只用於計算車資或媒合速度,更應用於安全監控。平台擁有演算法與GPS軌跡,若發現車輛未抵達目的地卻停止服務、或長時間異常停留,平台有義務「主動檢視」並「即時介入」。
羅孝賢也認為,平台擁有龐大的數據,但通常只有在「出事了」之後,才會回頭去調閱軌跡紀錄,缺乏主動監測,但科技絕對有機會協助處理丟包等安全問題,關鍵在於必須建立一套機制來定義什麼是「異常」,系統需要被設定邏輯來判讀風險,例如:車輛為何停在快速道路上?為何在非目的地的危險路段結束行程?當定義出異常,科技就能在當下發揮作用,而不是等到憾事發生變成刑案再做處理。台64線的悲劇,凸顯台灣長期漠視平台、車隊及司機三角關係的相關責任問題,一個擁有強大科技力量的平台服務,政府不只不該讓其在法律責任上隱形,且應該透過更積極的管理規範,使其不只提升效率還有安全,才能確保每個叫車坐車的人,都能平安返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