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的餘生恐將在獄中度過。圖為2023年8月4日,他在香港最高設防的赤柱監獄進行每天50分鐘的戶外活動。美聯社
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週一(2/9)遭香港國安法庭判刑20年,罪名包括兩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一項「發布煽動性刊物」罪。黎智英現年已78歲,若刑期完整執行,餘生可能都須在獄中度過。
英國外交大臣古柏(Yvette Cooper)週一發表聲明,呼籲釋放擁有英國籍的黎智英,並承諾介入討論黎智英被判刑20年一事。
近年四處奔走營救父親的
黎智英之子黎崇恩(Sebastien Lai)對此表示,這項判刑「非常嚴苛」,對家人是「毀滅性打擊」,也危及黎智英的性命。
黎智英的女兒黎采(Claire Lai)則表示,父親在獄中逐漸衰弱,判刑「殘忍且令人心碎」,一旦執行,「他將在獄中殉道而終」。
保護記者委員會(Committee to Protect Journalism)執行長金斯伯格(Jodie Ginsberg)則表示,香港的法治「已被徹底摧毀」。今天的判決「令人震驚」,「無疑是香港新聞自由的最後一根封棺釘」。她呼籲國際社會加強施壓,爭取釋放黎智英,才能讓新聞自由在全世界都受到尊重。
載著黎智英的囚車今天上午抵香港西九龍裁判法院。路透社
人權觀察(Human Rights Watch)亞洲區主任皮爾森(Elaine Pearson)則表示,「對78歲的黎智英判刑20年「等於判他死刑」,「如此重的刑罰既殘酷也極不公正。」
國際特赦組織(Amnesty International)則表示,黎智英案是「又一個令人痛心的里程碑」,突顯香港「從法治城市轉變為以恐懼統治」的城市。
香港《南華早報》前總編輯、《黎智英傳》(The Trouble Maker)作者祁福德(Mark Clifford)則表示:「對於一個78歲的人來說,判刑20年形同終身監禁或死刑。」
香港前樞機主教陳日君、黎智英妻子李韻琴週一抵達西九龍裁判法院。路透社
他表示,當局顯然希望黎智英在獄中度過餘生,但「中國必須明白,把黎智英關在獄中,會比讓他出獄帶來更多麻煩」,「持續將他監禁會使正在回暖的美中關係變得更棘手。把他送到海外對各方都有好處」。
英國牛津布魯克斯大學(Oxford Brookes University)法律系講師趙紫晴(Urania Chiu)表示,將「勾結外國勢力」罪名適用於某些新聞活動尤其令人震驚,因為任何與國際平台及受眾的互動,如今都可能輕易被詮釋為這類『勾結』行為。
台灣陸委會則發表聲明,呼籲釋放黎智英,並稱本案再次印證,在中共所謂的「一國兩制」下,香港基本法向港人承諾的自由權利形同具文,司法淪為政治打壓、清算異己的工具。聲明提醒台灣民眾「以香港的慘痛經驗為戒,守護得來不易的自由生活」。
黎智英案多國關注。圖為1月12日全案展開求情程序時,多國領事館代表抵達西九龍裁判法院。美聯社
71歲的黎智英支持者邱美英(音譯,CHIU MEI-YING)向路透社表示:「香港已經沒有新聞可看了。唯一可看的《蘋果日報》已經被奪走了。現在已經沒有報紙可讀,所以我已不看報紙了,改看YouTube,以及不同的網路平台新聞。」
黃姓前《蘋果日報》記者則說:「如今己『紅線』正式寫進判決與量刑之中,原本被嚴重削弱的新聞產業將進一步萎縮。如果這些判刑被用來把界線畫到最極端,對於新聞自由不僅是雪上加霜,而是雪崩。」
香港特首李家超則發表聲明,稱黎智英「罪行滔天,惡貫滿盈」,被重判入獄20年「彰顯法治,伸張正義,大快人心」。他又稱黎智英是「反中亂港主腦」,「行為齷齪無恥」。
北京駐港國家安全公署表示,堅定支持香港特區司法機關「依法對黎智英案作出量刑裁決和懲治」,又指判刑結果「彰顯國安法治權威,捍衛香港法治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