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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做了什麼會被請去「喝茶」?中國國安部列明10種情況

    2024-01-30 13:34 / 作者 國際中心
    中國國家安全部。取自網路
    在中國被當局「請去喝茶」,意為遭當局約談或調查。中國國家安全部今天(1/30)明確宣示會被國安機關「請喝茶」的10種主要情形,包括涉嫌危害國安犯罪、實施間諜行為或幫助行為、拒不配合調查間諜行為、洩露反間諜和情報工作的國家秘密等。

    《澎湃新聞》報導,中國國安部今天在微信公眾號發表題為〈聽勸,別讓國家安全機關請你喝這「十杯茶」〉的文章。其中列舉的「第1杯茶」,就是「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

    其餘9種依序是:實施間諜行為或幫助行為;未落實反間諜安全防範主體責任;違反涉及國家安全事項的建設項目許可;拒不配合調查間諜行為;非法獲取或持有國家秘密;非法生產、銷售、持有、使用間諜器材;洩露反間諜和情報工作的國家秘密;違反限期出境等決定;實施間諜行為以外的危害國家安全行為。

    文章稱,國安機關對實施間諜行為、幫助行為者,除實施相關法律追訴及相關處罰外,根據違法情節和後果,還可建議主管部門對相關單位、人員依法作出「責令停產停業」、「吊銷有關證照」等行政處理。

    文章也說,中國國安機關可依據《反間諜法》,對未按要求履行法定義務者責令改正,未改正者可約談相關負責人,必要時可將約談情況通報該單位主管部門;對產生危害後果或不良影響的,還可予以警告、通報批評;情節嚴重者由有關部門依法處分。

    文章還強調,任何公民和組織都應「依法支持、協助反間諜工作」;在國安機關調查間諜行為與證據時,個人和組織應「如實提供,不得拒絕」;對明知他人有間諜犯罪行為仍拒絕提供的,國安機關有權予以警告或行政拘留,可併處罰款。構成犯罪者,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文章又說,「保守國家秘密」是公民的法定義務。對「非法獲取、持有屬於國家秘密」的文件、數據、資料、物品,尚不構成犯罪者,由國家安全機關予以警告或行政拘留。構成犯罪者,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文章也提到,中國公民和組織依法協助國安機關工作時,應「保守所知悉的國家秘密、工作秘密」。對洩露與反間諜工作、國家情報工作有關的國家秘密者,國安機關有權予以警告或行政拘留。構成犯罪者,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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