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林集團董事長賴正鎰。徐筱嵐攝
政府推動「住宅三法」修正草案,引發業界關注。鄉林集團董事長賴正鎰今(3/11)日喊話,直指居住正義不應以打壓產業為代價,目前修法方向不僅挑戰建商經營模式,更可能因違反市場規律,導致房東預扣風險而引發「租金一次性暴漲」,且最終營建成本仍會轉嫁至房價,恐成為扼殺產業活力的枷鎖,呼籲政府應以「獎勵取代限制」,給予都更與婚育政策更務實的行政彈性。
賴正鎰分析政府在「危老與都更」法規變革,重點為「限制小基地容積獎勵」、「住宅使用比例限制(須達1/2以上)」、「新增協議合建稅賦優惠(土增稅/契稅減徵40%)」,並推動老宅延壽與補強,力拚2027年5月31日前完成修法,並計畫刪除2027年的落日期限,具有「短空長利」的雙重意義。
賴正鎰肯定政府取消期限,可避免過去建商為了容積獎勵而產生的「搶掛號」亂象,取消小基地容獎,可讓大基地開發回歸理性,有利於提升城市防災機能與景觀。然而,營建工料成本處於歷史高檔,若容積獎勵未隨物價動態調整,單靠刪除落日期限,恐怕難以吸引地主參與。
尤其是中南部等開發成本敏感度較高的地區,政府若無法提供穩定的稅賦優惠與行政效率補償,所謂的法規常態化恐將淪為紙上談兵。此外,他對政府力推「自主都更」表示疑慮,認為地主缺乏整合專業,政府應簡化「公私合建」的審議流程,而非僅側重補助自主都更。
針對租賃專法與住宅法的修正,賴正鎰直指,部分法規存在「扭曲市場機制」的風險,法規若強制保障3年租期或嚴格限制漲幅,從自由市場規律來看,房東為了彌補預期成本與未來風險,極可能在簽約首期便大幅調升租金,造成「租金一次性暴漲」,對租屋族絕非好事。
同時,住宅法將以「只租不售」為主,搭配租金補貼與包租代管的住宅政策,擬修正明定社會住宅應提供至少40%給弱勢族群,並新增至少20%租予新婚2年內或育有未成年子女的婚育家庭。
賴正鎰認為,少子化是社會共業,今年2月出生人口為6523名、年減37.32%,創下歷年單月新低,已經連續62個月「生不如死」,政府不應將所有社會責任推給配合興建社會住宅的開發商,尤其土地取得成本高昂,再要求建商負擔過重的代金或捐贈比例,最終隱形成本仍會轉嫁至房價,形成惡性循環。
賴正鎰感嘆,目前房市面臨信用管制與土建融成數限縮的重壓,加上住宅三法的種種限制,已然進入「寒冬」,今年329檔期案量已出現年減33%的驚人跌幅,若開發端因政策高壓全面縮手,後端的建材、室內設計、居家裝修乃至金融貸款等百業都將受到衝擊。
他呼籲,政府應加強與產業共商共識,在法規細則上應給予建商足夠的作業彈性,並以「獎勵代替限制」,透過金融政策放寬對首購族與剛性需求的支持,而非讓住宅法規成為扼殺產業活力的枷鎖,唯有讓開發端有合理的生存空間,危老重建與都更才能真正動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