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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甘示弱!寶佳旗下堡新遞狀告發中工:參訪陶朱隱園涉違法徵求、背信

    2026-03-10 21:24 / 作者 徐筱嵐
    「陶朱隱園」首度對媒體開放參訪公設區域。資料照
    面對中工直指寶佳陣營相關人士涉嫌違反《證券交易法》,市場派股東、堡新投資公司今(3/10)日向台北地檢署遞狀告發,同時向證期局、集保中心及證交所檢舉,認為公司派藉參訪「陶朱隱園」餐敘贈禮,運用公司資源為特定人違法徵求委託書;加上中工公告3月23日為本次股東會的停止過戶日,董事會卻預定在後天(3/12)審查提名股東的持股,審查時序明顯錯亂,公司治理有重大疑慮。

    提名中工董事的股東、堡新投資公司指出,中工近期以舉辦「陶朱隱園」參訪活動為名,依持股張數分批邀請許多股東參訪,實際是替特定股東動員尋求委託書支持,相關事證已陸續收集並提供檢調單位,籲請檢方釐清中工董事與總經理是否已觸及特別背信的法律責任,構成違法徵求。

    中工於參訪活動尾聲向出席股東宣稱,若收到開會通知,請支持公司派,會派人來收委託書。該活動由中工以公司名義規劃與員工執行,包含陶朱隱園導覽、餐敘安排及禮品致贈。若相關費用均由中工支付,是公司資源配合特定股東挪為私用?中工獨立董事是否恪守職責,忠實履行對全體股東的監督義務?

    堡新投資公司的律師林正疆指出,公司經營團隊受全體股東信託,負有忠實義務與善良管理人之義務,必須從全體利害關係人利益出發,審慎運用公司的資源,若公司預算、行政資源與決策權被用於替特定大股東收攏表決權,而非基於公司營運或全體股東利益的必要性,此行為已構成證交法特別背信之虞。

    另外,中工公告董事會預計3月12日審查董事提名,又公告本次股東會停過日為3月23日。公司法規定董事會審查董事提名,必須確認提名股東於停過日的持股是否達總發行股數1%。中工董事會在3月12日根本無從審查「3月23日的持股資格」,是刻意為之、另有隱情?外界有充分理由高度關注其後續董事及獨董候選人審查程序,是否合法合規。

    林正疆表示,如果中工董事會董事及獨董後續確有違法刪除候選人名單,甚至在違法審查基礎上,續行股東會召集及董事改選程序,可能構成對公司治理制度與股東權益的重大侵害,涉及證交法特別背信罪,主管機關應該嚴格監督,避免股東會相關程序遭到操弄或濫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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