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查稅時代,國稅局靠「爬蟲程式」分析購物平台賣家資訊流,最終查獲逃漏稅事證。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近來發現部分網路賣家未依規定標示商品價格,有網路賣家商品售價為「未含稅價格」,買家下單購物後,想開發票要加5%。國稅局靠著「爬蟲程式」分析購物平台賣家資訊流,最終查獲逃漏稅事證,賣家連補帶罰近百萬元。
北區國稅局表示,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時,應稅商品的定價應內含營業稅,並依營業人開立銷售憑證時限表規定開立統一發票,不得在消費者欲索取統一發票時,需另加5%營業稅,以免受罰。
北區國稅局近來發現,部分網路賣家未依規定標示商品價格,經運用AI工具蒐集分析購物平台賣家資訊流,查獲網路賣家甲的商品售價為未含稅價格,買家下單購買未含稅售價新台幣100元商品後,需再補付售價5%的營業稅款,賣家才會開立1張總金額為105元的發票。
官員表示,國稅局最終查獲該網路賣家自2021年至2025年漏開統一發票並漏報銷售額計960萬餘元,除了補徵營業稅48萬元(960萬X5%營業稅率),並依營業稅法及稅捐稽徵法裁罰1倍48萬元,也就是連補帶罰共96萬元。
北區國稅局說明,為避免營業人以售價未含營業稅為由,要求買受人另再支付營業稅,藉以降低買受人索取統一發票的意願,達到賣家逃漏營業稅的目的,依據《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32條第2項明定應稅貨物或勞務的定價應內含營業稅,也就是商品或服務定價等於銷售額加計銷項稅額。
如果營業人銷售的定價未內含營業稅,且未依法開立統一發票交付買受人,將依營業稅法第51條第1項第3款及稅捐稽徵法第44條規定,擇一從重處罰。
資訊爆炸時代,透過爬蟲程式,訂出規則及格式,就能自動收集和擷取網站資料,北區國稅局呼籲,營業人銷售應稅貨物及勞務應依商品定價收取價款,並依法誠實開立統一發票,不可要求消費者另外支付營業稅款,避免消費爭議及因短漏開統一發票而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