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大樓外觀。李政龍攝
多位立委提案將國安基金規模從現有的5,000億元,上修至1兆元。對此,財政部對提案內容大致認同,惟建議為確保四大基金照顧勞工、軍公教退撫的基金須力求穩定,建議四大基金擔保貸款維持3,000億元不變,但向金融機構貸款限額從目前的2,000億元、修正為最高7,000億元。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明(10)日將審查立委提案修正《國家金融安定基金設置及管理條例》;包括民進黨立委郭國文、李坤城等人,建議將國安基金規模從目前5,000億元倍增至1兆元;刪除向金融機構借款、向政府四大基金借款的限額。
對此,財政部表示,2000年成立國安基金以來,過去已進場護盤8次;但國安基金既有運用額度,在台股市值規模大幅增加,外資占比日益提高,且對國際政經波動高度敏感下。倘發生重大事件導致資金大幅移動,以現行已實施25年之2,000億元操作規模,恐難發揮安定股市功能,影響國內股市穩定及韌性。
財政部表示,立委提案將國安基金可運用資金總額提高至1兆元,有助發揮國安基金維持國內股市穩定及韌性之功能,也可反映國際政經情勢日趨複雜、台股整體現況及國安基金執行任務之現實考量,國安基金原則尊重。
但考量四大基金主要係用以照顧勞工及軍公教人員退休撫卹或儲蓄準備之營運資金,以獲取長期穩定績效、提升基金投資運用效益為目標,國安基金向政府四大基金借用金額倘無額度限制,恐導致向該等基金借用額度處於不確定狀態,影響其財務運作效能,建議維持現行最高限額3,000億元之規定。至向金融機構借款之最高限額,配合修正為最高7,000億元。
國安基金5,000億資金來源,分別是2,000億元以國庫持有的公民營事業股票,例如台積電、中華電信股票為擔保向金融機構借款;3,000億元來自郵政儲金、郵政壽險積存金、勞保、勞退,以及公務人員退撫基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