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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股東」告張國華涉利益輸送300億 長榮海運:與事實完全不符 將捍衛清白

    2024-03-25 16:59 / 作者 鄒秀明
    長榮貨櫃輪。翻攝長榮海運官網
    長榮海運(2603)去年6月斥資近300億向巴拿馬長榮國際買下3家公司股權及1筆不動產,但有小股東控告長榮集團董事長張國華等人涉嫌違法,長榮海運今天回應,基於營運需求的任何投資,皆經審計委員及董事會依程序通過,也經獨立專家出具報告,該股東指控與事實不符,巴拿馬長榮國際董事長為張國華並無疑義,若有聲譽造成傷害,將採取必要措施捍衛清白。

    長榮集團分產再掀茶壺內風暴?有長榮海運小股東今天出面控告長榮集團董事長張國華涉利益輸送300億元,由長榮海運小股東委任律師林文鵬出面。由於林文鵬也是長榮集團老四張國煒派駐在立榮航空的董事,此舉引發市場揣測。

    長榮海運今天對此發布2點聲明,強調注重公司治理與股東權益,相關程序皆遵循法規,各該資產取得亦均為公司長遠發展所需,絕無任何違法情事,該股東之指控完全與事實不符。

    長榮海運並強調,依巴拿馬當地政府機關登記資訊,巴拿馬長榮國際公司董事長為張國華並無疑義,若為有心人士操作或唆使他人做出影響公司營運的行為,對長榮海運的聲譽造成傷害,公司也將採取必要的措施,以捍衛公司的清白。

    長榮說明,該公司暨子公司舉凡重大資產取得與處分,均依據程序辦理,除取得業界具公信力專家出具資產價值評估報告外,另委請獨立公正會計師針對各案交易價格出具合理性意見書,所有資產取得與處分案均經本公司審計委員會與董事會核議通過,並依主管機關規定發佈公告、重訊與辦理重大訊息記者會等事宜,相關程序皆遵循法規,各該資產取得亦均為公司長遠發展所需,絕無任何違法情事,該股東指控完全與事實不符。

    長榮海運並說明,依巴拿馬當地政府機關登記資訊,巴拿馬長榮國際公司董事長為張國華並無疑義。自2016年長榮集團總裁張榮發逝世後,四位遺囑執行人依巴拿馬長榮國際公司章程第7條第9項及第10項規定,一致同意指定由張國華先生擔任Permanent President (常任董事長)職位至今。

    長榮海運表示,該名股東主張巴拿馬長榮國際公司的Permanent President(常任董事長)應為張國煒先生或張國明先生,此為毫無法律根據之錯誤事實。

    長榮海運強調,一向尊重所有股東意見,董事會及經營團隊也會站在公司永續經營的角度繼續努力為股東爭取最好的權益,董事會與經營團隊基於營運所需之任何決策皆經得起檢驗。若為有心人士操作或唆使他人做出影響公司營運的行為,對長榮海運的聲譽造成傷害,公司也將採取必要的措施,以捍衛公司的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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