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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告發新北市府!律師黃帝穎控散布不實空照圖 違反選罷法請加重其刑

    2023-12-27 08:31 / 作者 陳康宜
    民進黨大選律師團成員、律師黃帝穎。 胡家銘攝
    民進黨總統候選人賴清德萬里老家爭議,日前新北市府公布的航照圖等資料,直指賴老家是2003年後新增建物,遭到綠營質疑定位錯誤、資料造假。對此,律師黃帝穎昨(12/26)表示,已就新北市府相關局處散佈不實空照圖,向北檢告發違反《選罷法》。

    黃帝穎說,新北市議員卓冠廷比對發現,從關鍵的68年航測圖看,事實上賴的老家是包含84號和85號的,但工務局指控的68年空拍圖裡,整個礦區的房屋套繪定位卻「往左下飄移」,直接把84號的賴清德老家「定位到樹林裡」。

    黃指出,新北市地政局長汪禮國先前抹黑造謠賴清德老家是「幽靈房屋」,工務局又圖測造假、散布不實空照圖,新北市府已淪為侯友宜競總,逼迫公務員當政治打手。

    黃認為,侯市府兩位局長荒腔走板,擺明行政濫權,自甘淪侯友宜競總的政治打手,以不實資料及指控誤導公眾,違反《總統副總統選罷法》第90條甚明。

    他表示,昨下午已與律師許渝澤向北檢共同告發侯市府二位局長涉犯《選罷法》第90條之罪,並請依公務員加重其刑二分之一。

    依據《總統副總統選罷法》第90條規定:「意圖使候選人當選或不當選,或意圖使被罷免人罷免案通過或否決者,以文字、圖畫、錄音、錄影、演講或他法,散布謠言或傳播不實之事,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以散布、播送或以他法供人觀覽候選人、被罷免人、罷免案提議人之領銜人本人之深度偽造聲音、影像、電磁紀錄之方法,犯前項之罪者,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意圖營利,而犯前2項之罪者,依各該項之規定,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得併科新台幣2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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