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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春鶯參選惹議 陸委會:賴佩霞為參選放棄美國籍是很好的示範

    2023-11-09 19:52 / 作者 李佳穎
    中華兩岸婚姻家庭服務聯盟秘書長徐春鶯舉行記者會,曾秀出中華民國護照及身分證,但經政府機關解釋,這並不代表已經放棄中國國籍。陳品佑攝
    民眾黨不分區立委名單擬納入中華兩岸婚姻家庭服務聯盟祕書長、中國籍配偶徐春鶯,而她的陸配身份備受質疑。陸委會副主委詹志宏今(11/10)日回應,中國的法規有明確規範如何放棄國籍,而副總統擬參選人賴佩霞作何很好的示範,已經依照法律放棄美國籍。

    陸委會日前發布五點新聞稿,指出依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與《國籍法》,在台灣設籍10年便可參選,但擔任我國公職人員不得有雙重國籍。也就是說,徐春鶯具有參政權,但是當選後必須依法放棄中國國籍。

    詹志宏強調,徐春英尚未取得我國法律身分之前,的確有很多權利義務無法履行,但當她取得身份後,就是「道道地地」中華民國國民,中華民國的憲法至所有法律,國民應盡的權利、義務等全部照著規定遵守。

    詹志宏舉例,副總統擬參選人賴佩霞就做了很好的典範,依照法律放棄外國籍,進而符合參選資格,陸委會只是把這個法律規範加以釐清,而徐春鶯來自於中國大陸,中國的法律有規定該如何撤銷國籍,她可以逕自參考。

    徐春鶯爭議爆發後,外界傳出同樣是中國籍配偶的史雪燕曾於2022年遞補為南投縣議員,但並沒有因此放棄中國籍,詹志宏指出,經過盤查,目前有3位里長、1位村長,一切都是依照《國籍法》20條規定,也就是應由任職的權責機關處理,若有爭議,中央的主管部會會再與他們商量。

    根據《國籍法》20條規定:「中華民國國民取得外國國籍者,不得擔任中華民國公職;其已擔任者,除立法委員由立法院;直轄市、縣(市)、鄉(鎮、市)民選公職人員,分別由行政院、內政部、縣政府;村(里)長由鄉(鎮、市、區)公所解除其公職外,由各該機關免除其公職。」所以,村里長若有中國國籍問題,則是由鄉鎮市區公所解除其職務。

    至於陸委會針對徐春鶯參選的發言,遭認為是「兩國論」,詹志宏重申,陸委會的新聞稿只是說明現行的法律規定,「她要走這一條路,就照這個法律來走。」他認為,若把現行法律說明無限上張,以超乎異常的、跳躍式的這種思維進行不必要的這個推想,那就是浪費大家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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