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時代力量指揭弊者保護不立法是「詐騙」美國 綠委駁:台灣有若干法制處理

    2023-07-26 11:58 / 作者 胡家銘
    台美貿議協定,立法院會。陳品佑攝
    立院臨時會院會今(7/26)通過「台美21世紀貿易倡議」首批協定,內容涵蓋貿易便捷化、良好法制作業、服務業國內規章、反貪腐及中小企業等五項議題。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表示,台灣尚未完成「揭弊者保護法」,行政院跟法務部會讓美國認為,這不影響「台美貿易協定」中「反貪腐」規章的要求,是在「詐騙」。對此,民進黨立委劉世芳則回應,解讀錯誤,台美雙方早已將反貪腐納入首批協定範疇,審查時皆無異議通過;另台灣對於揭弊者的保護,都有若干法制可處理。

    「台美21世紀貿易倡議」第一階段談判內容,首次將「反貪腐」納入談判議題,未來台美雙方將共同合作打擊貪腐,該章節內容計有「雙方就打擊及預防貪腐所採取之措施」、「鼓勵舉報可疑貪腐事件,保護舉報者」、「促進公務員廉政措施」、「促進私部門、勞工組織及社會之參與」、「為預防及打擊貪腐及賄賂所採取或維持措施之適用及執行」等5大要點。

    然而,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指出,反貪腐、預防犯罪的吹哨者相關法條的簽訂,在台美貿易協定第五章,明白寫出美國在台協會透過其指定代表,認知到其代表領域當局,應該依據2003年4月在紐約完成的聯合國反貪腐公約之義務,駐美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透過其指定代表,認知到其代表領域當局,應該依據2015年5月30日公告的聯合國反貪腐公約施行法之義務,落實聯合國反貪腐公約施行法的義務。

    陳椒華提到,去年聯合國的調查審查委員來台審查時,就對於我國行政跟立法機關,怠於制定揭弊者保護法、妨害司法關說罪等法條的訂定,寫得很清楚,很遺憾法務部長與次長在多次質詢回答,表達有保密條款,其實已經嚴重傷害台美貿易協定的簽訂,也很遺憾執政黨所有的出席委員投票反對。

    對此,民進黨立委劉世芳則回應,在野黨立委提到所謂揭弊者保護條款,解讀是錯誤的。根據台美21世紀貿易倡議,在當時從6月1日開始雙方宣布的時候,已經將反貪腐納入首批協定範疇,台美雙方在聯席審查或者是參眾兩院審查的時候,都是以無異議通過,顯見台美雙方將清廉透明列為經濟推動、企業永續發展的重要議題,其中反貪腐章節內容不涉及任何修法議題。

    劉世芳說明,如果台灣對於所謂的揭弊者保護,有若干法制需要處理的話,在公部門部分有貪汙治罪條例、獎勵保護檢舉貪汙瀆職辦法、證人保護法等,對於檢舉人可以提供身分保密、人身安全保護等等的保護措施。
    胡家銘 收藏文章

    本網站使用Cookie以便為您提供更優質的使用體驗,若您點擊下方“同意”或繼續瀏覽本網站,即表示您同意我們的Cookie政策,欲瞭解更多資訊請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