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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對中和縱火案犯嫌逃死失望 侯友宜:法院與人民距離愈來愈遙遠

    2023-05-25 22:44 / 作者 周志豪
    新北市長侯友宜。廖瑞祥攝
    2017年中和出租公寓縱火案釀9死5傷,最高法院卻以被燒死的非縱火犯嫌李男原意圖燒死對象,將原死判決改判無期徒刑定讞。新北市長侯友宜晚間在臉書直言,5年前那個讓他徹夜輾轉難眠案子,「等待多年判決的結果卻令人失望」。

    侯友宜表示,他仍然期待司法是公正的,也相信法院不會特別偏袒任何一方,只是當法院的見解與一般社會通念漸行漸遠時,法院與人民距離也愈來愈遙遠了。

    侯友宜說,看到法院判決理由,竟認為李姓犯嫌原欲縱火殺害之人未死,其他9位無辜死者不是犯嫌原鎖定對象,屬於殺人的不確定故意,非兩公約所規定「情節最嚴重」之罪,這要那些悲痛欲絕的受害者家屬們,如何能接受?

    侯友宜質疑,這樣的判決,司法正義要怎麼對那場大火無辜受牽連的9條亡魂交代?要怎麼讓社會百姓相信,不公不義終會有報?要怎麼告訴大眾,台灣的司法將會是人民永遠的公道?

    侯友宜表示,5年前中和該場火警,晚間8時37分接獲報案,9時14分撲滅火勢,仍挽不回9死5傷慘劇;犯嫌明知公寓裏還有其他住戶,卻為了口角、報復,不顧他人生命安危,在唯一通道上縱火,害死9條無辜人命,藐視與踐踏生命。

    侯友宜說,當時員警6小時內就緝捕嫌犯到案,但造成的傷痛卻要家屬們用一輩子時間才能撫平;「如果說他殺了9條人命,都還能夠讓他在這個社會的話,這個社會就要亂掉了」,這是當時罹難者家屬對社會的沉痛喊話。

    侯友宜表示,這次最高法院一改先前死刑判決,改判無期徒刑,主要理由竟是因為兩公約法規定「情節最嚴重之罪」才可判死,而法院又將「情節最嚴重之罪」僅限於殺人的直接故意,殺人的不確定故意則刻意排除,這叫人如何信服?

    侯友宜說,我國刑法主觀構成要件的故意行為中,不確定故意明明就是故意態樣的一種;試想在美國屢發生持槍隨意掃射事件,造成大量人員傷亡,若僅因非直接故意而認定為非「情節最嚴重之罪」,要如何嚇阻犯罪、怎麼能符合人民期待?

    「這個社會,總要有些基本的底限,有些事情,就是不能做,做了就要付出代價,付出大家覺得公道的代價」。侯友宜表示,安居樂業是所有人民心中最深切期待,他對這樣的判決結果感到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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