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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選罷法》第26條朝野協商無共識 保留全部條文送院會協商

    2023-05-09 16:47 / 作者 歐芯萌 / 記者
    內政委員會中午將進行選罷法朝野協商,由立委陳玉珍主持。陳品佑攝
    民進黨議員陳致中涉洗錢案遭法院判刑1年定讞,後天(5/11)發監執行,其父前總統陳水扁最近動作頻頻,陳水扁亦出席昨《公職人員選罷法》第26條修法爭議研討會,力陳遭判刑者不應剝奪終身參政權。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5/9)中午針對該法修正草案進行朝野協商,然曾犯《洗錢防制法》經有罪判決確定者,終身不得參選等修法內容,未達共識,決議全案保留交由立法院長游錫堃召集黨團協商。

    內政委員會上月中旬初審《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朝野立委對於政院版曾犯《洗錢防制法》經有罪判決確定者,終身不得參選的修法內容未達共識,相關條文均保留送朝野協商。這項規定,直接關乎已被判刑定讞的陳致中,未來可能再也不能參選,因此陳水扁上週親赴總統府前遞請願書,昨亦旁聽該法修正草案爭議的研討會,積極表達希望現行修法條文政院能撤回再議。

    今內政委員會召委、國民黨立委陳玉珍主持朝野團協商,有關《公職人員選罷法》、《正副總統選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其中《正副總統選罷法》的部分全數獲得共識,未來不須再經過黨團協商,直接送交立法院會進行三讀程序。

    至於《公職人員選罷法》之中,被外界稱為「陳致中條款」、《洗錢防制法》經有罪判決確定者終身不得參選的相關規定,時代立委邱顯智認為,行政院版的修法有很大的問題,終身不得參選的影響非常大,等同於是剝奪公民的參政權。他質疑,當一個人被共同體宣判終身不得參選,這樣還是這個國家的公民嗎?還是台灣人嗎?真的是把台灣共同體的成員再往外推。

    邱顯智提到,台灣是華人世界唯一的民主社會,有中國人權律師曾告訴他,很羨慕台灣想參選就可以參選,這是世界稱羨的民主成就,不能因為現在的治安不好、黑槍氾濫,就拿《選罷法》來開刀,就像頭痛醫腳,讓台灣民主又往後倒退一步。

    邱顯智舉例,若犯罪人意圖、販售持有嬰粟種子,這跟《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有關,最重可判刑3年,但法官可能視情況斟酌,最終僅判幾個月,卻會因此終身不得參選,明顯輕重比例失衡。他強調,政院版修法違反比例原則,真的會陷大家於不義。

    民進黨立委莊瑞雄也認為,政院版修法輕重失衡,他舉例,有些犯罪人砍手、砍腳、挖眼睛,若自首、和解一定會被輕判,甚至現在也有犯了重罪的人可以繼續當立委,那為何重罪可參選,輕罪卻不行?他強調,行政部門應該跟社會大眾對話,立法院目前不同黨派的立委也都沒有共識,大家應該共同來做決定,因此他主張全案保留,直接送立法院長召集協商,這樣各黨團都不得罪,讓更多委員討論。

    2位立委發言後,內政部次長吳容輝接著說明,當時政院擬訂修法的時空背景,主要是針對當時社會上對於「黑金槍毒」的民意,採用比較高的道德標準來規範,「我們認為黑金槍毒是大家比較不能接受,我們把標準關小」;不過既然現在大家覺得,有些態樣還有檢討空間,內政部會尊重各位立委的意見,最後還是要協商。

    朝野協商最後,召委陳玉珍裁示,經過在場立委與行政官員的討論,大家對於《正副總統選罷法》修正草案沒有意見,送交立法院會處理;至於《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部分條文尚未達成共識,因此送交立法院長後續主持朝野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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