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6/11院會將討論,修法提高毒駕刑責。資料照片
毒駕致死、致重傷案件頻傳!為了有效嚇阻毒駕,並且強化防制毒品,行政院長卓榮泰日前拍板源頭嚇阻、強化查緝、重懲毒駕共14項因應策略。最新消息是,行政院會明天(6/11)也將討論、通過刑法第185條之3修正草案等修法,全面提高毒駕、毒駕致重傷、毒駕致死、毒駕再犯致重傷、毒駕再犯致死等法定刑度。
若依據現行刑法規定,酒駕、毒駕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30萬元以下罰金;酒駕、毒駕因而致人於死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200萬元以下罰金,若致重傷,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若是現役軍人,加重相關處罰。
根據了解,行政院會明天將通過「刑法」第185條之3修正草案及「陸海空軍刑法」第54條修正草案,全面提高毒駕相關刑責。
政院人士透露,明天所提刑法、陸海空軍刑法修法有3大重點,一是「全面加重罰責」,無論毒駕、毒駕致重傷、毒駕致死,乃至再犯毒駕致重傷、致死,刑法中的刑罰都將大幅提高。
另外,陸海空軍刑法的罰金額度也會比刑法所規範再加重。至於先前已經被討論之「沒收車輛」,無論酒駕、毒駕肇事致人於死或重傷都會將肇事車輛沒收,希望能防止酒駕、毒駕,也嚇阻他人無正當理由把車輛提供給飲酒、吸毒者使用,藉此達到一般預防與特別預防的雙重目的。
外界關注毒駕致死最高刑期的提升幅度,法務部次長黃謀信日前表示,刑責加重的調整必須考慮到衡平性、比例原則以及考量各界意見,整體而言,毒駕刑責就是朝提升的方向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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