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基會副董事長兼秘書長羅文嘉。李政龍攝
中共通過《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並將於7月正式實施。海基會副董事長兼秘書長羅文嘉分析,相較於2005年的《反分裂國家法》,禁止分裂國家,《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則禁止分裂民族,但中華民族已經等同中華人民共和國與中國共產黨專政,將輕易被羅織罪名。
中共於今(2026)年3月12日通過《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羅文嘉分析,這是中共用2年時間擘劃一套法制化政治社會工程,不僅用來對付台灣,也用來對付中國境內外包含維吾爾族、藏族、蒙古族,他們雖有反抗,但都在強力控制範圍內,唯獨台灣冥頑不靈,以所謂民主自由抗拒民族統一。
羅文嘉指出,中共2005年通過《反分裂國家法》,授予武力犯台法律基礎,不行分裂國家不行,必要時武力壓制,《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再加上《反外國不當域外管轄條例》,禁止分裂民族,隨時刑罰伺候。
羅文嘉分析,共產黨靈活之處就是硬的不能少,軟的再加碼,外部打不進,就從內部搞給他垮,《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正是這套戰略與戰術指導的總其成;三位一體的戰略框架,軟硬兼施、威脅利誘,只要進入其所設定的框架,中共便能大幅提高議題主導權與戰略優勢。
《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所定義的認同是指對偉大祖國、中國共產黨、中華民族、中華文化、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五大認同。羅文嘉強調,許多人口中的「民族」是文化上的民族,中共定義的「中華民族,等同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等同於中國共產黨專政。」
羅文嘉表示,中共透過使用相同語詞、重新定義政治內涵,將原本可分離的文化、民族、國家、政權與制度認同重新綁定,形成一套具有一致性、強制性的政治認同結構,「你以為可以單點,其實是套餐」,身份、文化、民族、國家、政權與政治制度認同,通通緊緊綁在一起的大套餐。
羅文嘉回顧,過去中國欲以香港回歸中國、50年不變作樣板,沒想到30年不到,當初承諾全撕毀,一國兩制沒市場,改九二共識、各表一中接力,又因應美中爭霸與台灣內部政黨競爭態勢,將反台獨、一國兩制、九二共識、融合示範等轉譯重寫有關民族、文化、歷史等定義。
羅文嘉認為,這是易進難出漸進式的養套殺策略,先以熟悉、較不敏感、容易接受的詞語,給予截然不同定義,低門檻套牢後再以法律與政策組成牢密的框架,變成一張網或一個甕,「網口甕口做的寬一些,便於容易進入,但蓋子和繩子要做得緊一些,只要進來就再也跑不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