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慶京自爆,當初的保金中有500萬是跟前經濟部長張家祝借來。李政龍攝
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及的京華城等4大案今天一審宣判,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因行賄罪遭判有期徒刑10年。宣判後法官展開強制處分訊問庭,沈慶京當庭喊窮,表示自己經濟窘迫,手頭只剩3000、5000萬元,希望能將1.8億元的保金改為1億元,還當庭自爆,原保金當中有500萬元是向前經濟部長張家祝借來。
沈慶京指出,有企業虎視眈眈想要搶威京集團經營權,但他從未有潛逃的想法,也從沒辦過綠卡,當年也沒去美國,選擇留在貧窮的台灣打拼。現在自己已經被銀行抽銀根,為了籌錢也把股票賣掉,如果有錢,就不會被搶走經營權。
沈慶京強調,他手頭只剩3000、5000萬,都是向親友和同事借來的,原本的保釋金中更有500萬是向前經濟部長張家祝商借,希望把本來1.8億保金中的8000萬減掉,讓他方便還錢。
合議庭最終認定,柯文哲、台北市議員應曉薇、沈慶京3人犯行明確,而且逃亡動機比裁定時更為強烈,評議後認定柯文哲可維持原裁定條件,但應曉薇和沈慶京則必須加保300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