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出口貨物示意圖。裝滿貨櫃的貨輪,在舊金山灣的奧克蘭港啟程。路透社
台美完成「台美對等貿易協定」簽署,對等關稅將調降為15%不疊加原稅率。美製車部分取消進口上限,且小客車確定降至零關稅。交通部表示,未來美規車輛進口到台灣,須由車廠確認符合美國聯邦機動車輛安全標準(FMVSS)標準,檢附FMVSS符合性證明文件經審驗程序確認,取得交通部安全審驗合格證書,並向經濟部、環境部申請能耗、污染、噪音等3張合格證明文件後,才能上市銷售、登檢領照行駛道路。
行政院副院長鄭麗君、經貿辦總談判代表楊珍妮率經濟部、農業部、衛福部等談判團隊,在美東時間2月12日於美國華府與美國貿易代表葛里爾率領的美方談判團隊,完成「台美對等貿易協定」簽署,確立我國對等關稅將調降為15%且不疊加稅率。
交通部說明,因應台美對等關稅貿易談判及基於接軌國際標準原則,交通部取消自2008年逐年遞減美規車進口數量之限制,對接同為國際標準之美國聯邦機動車輛安全標準(FMVSS),回復常態貿易管理,並在確保美規車合規進口,保障消費者權益,解決非關稅貿易障礙,讓國內消費者購車選擇更為多元。
交通部表示,聯合國UNECE車輛安全法規及美國聯邦機動車輛安全標準均屬國際標準,目的都是要確保民眾用車安全,兩者僅就技術細節、測試方法與接受準則上有差異,但都有訂定降低碰撞傷害、提高行人保護以及相關零部件安全性能項目,且目標均為確保車輛安全。
鑑於美國具備汽車先進製造系統,且為全球主要汽車市場之一,具備成熟之車輛安全管理制度,因應國際經貿情勢及台美對等關稅談判結果,推動美規小客車進口不受限及貿易常態化,取消美國境內生產製造並符合FMVSS之美規小客車進口來台的數量限制,使業者能根據市場需求導入。
交通部指出,未來美規車輛進口到台灣,須由車廠確認符合美國FMVSS標準,檢附FMVSS符合性證明文件經審驗程序確認,取得交通部安全審驗合格證書。此外亦須向經濟部、環境部申請能耗、污染、噪音等3張合格證明文件後,才能上市銷售、登檢領照行駛道路。
為強化美規車安全管理,交通部將建立後市場監督管理機制,針對美規車抽樣檢測與召回,以確保車輛安全法規符合性,並要求車輛業者負擔召回與改正之完全責任,以保障車輛安全及保障消費者用車安全。
行政院表示,台灣也將建立美規車後市場稽核監督管理體系,而針對車輛安全法規符合性及檢測認證對接等事項,須於協定生效6個月內完成。
小客車將降至零關稅,但行政院新聞稿中提到,保留中小貨車維持一定關稅,以確保軍工韌性。但確切稅率尚未說明。本次對美工業產品降至零關稅共計4,885項,但是具實績品項為3,065項,進口值64.4億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