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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貞秀被質疑不具參選資格 陳智菡反嗆:是指控中選會瀆職?

    2026-02-11 13:44 / 作者 陳祖傑
    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主任陳智菡。資料照。李政龍攝
    民眾黨立委李貞秀因曾經具有中配身分而備受關注,《自由時報》報導指出,有官員認為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9-1條,李不具備登記立委候選人資格。對此,民眾黨立法院黨團主任陳智菡今(2/11)天質疑,中選會審查通過李貞秀被提名的資格,還頒發了當選證書,所以不具名官員是指控中選會瀆職嗎?

    李貞秀因曾經具有中配身分而備受關注,立委林楚茵上週直指,「解職」是假議題,因為李在2024年1月立委選舉投票時,仍在中國設有戶籍,這不是補辦手續就沒事的問題,是選舉當下根本沒有參選資格,「中選會憑什麼發給李貞秀當選證書?」隨後,《自由時報》報導指出,有匿名官員也認為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9-1條,李不具備登記立委候選人資格,中選會當初讓她登記完成,其實有嚴重瑕疵。

    對此,民眾黨團總召陳清龍回應,這位不具名官員是否能夠站出來說明論點?他說,李貞秀已取得中華民國國籍、取得中華民國身分證,在台灣居住超過30年以上,在整個不分區的競選過程,依中選會規定辦理登記,目前也已取得中選會頒發的當選證書,也在立法院宣誓就職為中華民國的立委。

    陳清龍批評,賴政府一直口口聲聲的說包容中配,但是在李貞秀事情上卻一直政治操弄,建議行政院、內政部,「是不是這個案子可以到此為止,讓立委真正的可以在立法院來問政、確實監督執政?」

    陳智菡也說,中選會過去審查李貞秀被提名的資格,而且已經通過,還頒發當選證書,「所以這位不具名的官員難道是在指控中選會瀆職嗎?」

    陳智菡批評,內政部長劉世芳接受專訪時,竟然用「頭七都已經過了」的說法形容李貞秀還沒遞送文件,真的非常非常惡劣。她指出,內政部還不斷派內政部聯絡人送一些中華人民共和國文件到黨團,這不但是在羞辱她自己,而且變成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小弟,「我們要求劉世芳必須為自己錯誤、惡質言論道歉」。

    最後,陳智菡質疑劉世芳,「如果按照你的邏輯跟說法,這些入籍台灣已經超過 10 年的中華民國國民,這些陸配,她等於是外國人嗎?」她表示,請內政部回答這個問題,否則所有邏輯都是錯誤的,邏輯死亡,而且讓台灣法治崩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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