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長劉世芳。楊亞璇攝
陸配出身的民眾黨不分區立委李貞秀國籍爭議持續延燒。內政部已兩度發函立法院,提醒依《國籍法》規定,李貞秀須於就職前完成放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相關程序,但假如立法院持續不理會內政部的函文,內政部長劉世芳今(2/5)日表示,內政部職權無法及於會持續以「善意提醒」方式函告立法院,未來若衍生權限爭議,恐需循憲政程序,由憲法法庭處理院際爭端。
劉世芳下午主持內政部部務會報後記者會時指出,內政部身為《國籍法》的主管機關,基於職責有通知義務,因此已兩度正式行文立法院,請立法院依法查察相關狀況。她強調,目前內政部並未掌握李貞秀是否已提出放棄中國大陸國籍的正式申請,因為相關證明文件應由李提供給立法院,而非交由內政部收件。
媒體追問,若立法院持續未回應內政部函文,是否會進一步聲請釋憲。劉世芳回應,解除立法委員職務的權限屬於立法院,內政部的職權無法及於立委個人,但仍會一再提醒,立法院應本於職權行使,基於《國籍法》第20條規定處理解職,「未來如果有這樣的狀況,可能會需要到憲法法庭」。
對於外界解讀內政部是否準備對立法院聲請釋憲,劉世芳強調,這不是「內政部對立法院」,而是院際之間的處理方式。
內政部法制處長鄭信偉說明,從憲法權力分立的角度來看,立法院與行政院各有其職權,若雙方在權限行使上出現爭議,《憲法訴訟法》已有規範,可由憲法法庭作為最後的院際爭端處理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