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政院曾討論開放土方回填農地? 官員澄清:會議過程遭扭曲、斷章取義

    2026-02-07 12:29 / 作者 中央社
    政院官員澄清,並沒有要讓所有營建剩餘土石方都傾倒在農地。廖瑞祥攝
    外界一度質疑政府將開放所有營建剩餘土石方入農地,前環保署副署長詹順貴質疑有行政院政委介入。知情官員今天說明,會議討論過程遭扭曲、斷章取義,政委僅提出討論,憂慮現行法規恐讓各界誤解為縱使土質良好、符合農地土地改良土質,也不可以回填農地,並非要讓所有營建剩餘土石方都傾倒在農地。

    國土署今年1月1日起實施營建剩餘土石方全流向管理政策,引發業者強烈反彈。為舒緩土方之亂,中央提出「擴增去化量能」、「簡化土方運送流程」、「GPS雙軌並行並開放小貨車申裝GPS」等3項配套措施。外界一度質疑政府將開放所有營建剩餘土石方入農地,前環保署副署長詹順貴質疑有行政院政委介入,各界則認為詹順貴矛頭指向行政院政務委員陳金德。

    知情官員今天說,近日引發土方回填農地的爭議,是源自於「農業發展條例施行細則第2-1條」的規定,也就是「農業用地為從事農業使用而有填土需要者,其填土土質應為適合種植農作物之土壤,不得為砂、石、磚、瓦、混凝土塊、營建剩餘土石方、廢棄物或其他不適合種植農作物之物質。」

    官員說,近日行政院與內政部、農業部共同針對土方議題開會期間,陳金德確實曾經在會議上指出,現行農發條例施行細則的規定容易造成誤會,導致各界以為開挖出來的土石方,縱使土質良好、符合農地土地改良土質,也不可以回填。官員表示,陳金德的建議在會議中引發熱烈討論,因爲各縣市政府在農地改良核准案件非常少,此擔心不無道理。

    官員表示,陳金德當時也提出建議,可以將修改農發條例相關規定納入考慮,要求營建剩餘土石方篩分後的B3、B4土壤,經過第三方公正檢驗單位確認品質合格後,再按規定作為土地回填或客土改良用途,而且全程納入監管,嚴禁不當流向及違規棄置,也就是一旦法規明確,就不會讓地方政府誤以為所有的營建剩餘土石方都不能填良質土於農地改良。

    官員指出,後續會議過程被斷章取義並且扭曲,讓外界誤以為陳金德為解決土方問題,打算讓所有的營建剩餘土石方都傾倒在農地之上,進而影響農業生態環境,但事實上並非如此,當時會議中確認,現行規定已明確規定農地改良必須回填良質的土方,因此沒有再修法的必要。

    行政院在1月29日院會聽取內政部「加速營建剩餘土石方全流程去化策略」報告前,也在內部會議請陳金德、農業部及內政部說明當時的農地回填爭議。官員說,行政院長卓榮泰聽取後認為,目前的規範已經非常明確,也強調回填農業用地的土壤,必須是適合用於種植的土質,程序再嚴格複雜都不能鬆懈。

    官員表示,營建剩餘土石方分類共有B1至B7不等,其中B1及B5類的砂、石、磚、瓦、混凝土塊確為不適合農業種植的土壤,至於B3類、B4類土質為粉土質土壤或黏土質土壤,應屬適合種植農作物的土壤或為農地改良所需的砂土、砂壤土、壤土。
    中央社 收藏文章

    本網站使用Cookie以便為您提供更優質的使用體驗,若您點擊下方“同意”或繼續瀏覽本網站,即表示您同意我們的Cookie政策,欲瞭解更多資訊請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