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智強指若政府敗訴中天可依法復台。資料照 李政龍攝
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修正《衛星廣播電視法》部分條文,NCC卻稱最終條文無回溯條款,中天電視台不適用。國民黨立委羅智強日前稱這不是NCC說了算,法律通過就是適用新法,中天當然要回復。羅今(3日)表示,以中天新聞台為例,政府若敗訴,就必須恢復其52台的頻道位置;這次的修法,當然是為中天討一個公道。他捍衛的不只中天,是快要窒息的新聞自由。
羅智強上午在臉書發文說,經過兩年努力,他提案的《衛星廣播電視法》修正案,通過了。大幅限縮NCC濫用換照箝制新聞台的空間,還給新聞自由一片乾淨的天。兩年前,選上立法委員,第一件事,就是提案修正《衛星廣播電視法》。當時的他,一個一個的邀請國民黨立委和無黨籍高金素梅委員連署支持。
他說,接任黨團書記長後,更把修正《衛廣法》,斬斷執政者箝制新聞的髒手,視為最重要、最優先的神聖使命之一。在本會期的最後一次院會,《衛廣法》終於三讀通過!心中的欣慰,不是三言兩語能夠說盡。他自認完成了一個重要使命,也實現了對選民的承諾。
羅智強說,修法在第一條明定,「捍衛新聞自由」為《衛廣法》的立法目的。告訴從現在到未來所有的執政者,新聞自由的神聖不可侵犯。修法也將衛星廣播電視的執照年限,比照無線電視由6年延長為9年。並增加2+2共4年的「臨時執照」保護期,減少政府黑手以撤照、不予換照對新聞台的箝制和威脅。修法並增定,在行政訴訟期間,電視台的執照仍然有效;若政府敗訴,則負有回復原頻道位置的義務。
羅認為,以中天新聞台為例,政府若敗訴,就必須恢復其52台的頻道位置。這次的修法,當然是為中天討一個公道。但其意義和價值,卻遠遠大於為中天討公道,而是更廣泛、更全面的保障在民進黨執政下已岌岌可危的新聞自由。例如TVBS、東森等立場較為中立,對政府做不好之處會加以批判的新聞台,將大幅減少受執政者脅迫的危險。
他說,這次修法,不只為中天討公道,也保護了還願意監督政府的TVBS和東森。他捍衛的,從來不只是一家媒體,而是每一個台灣人民不被篩選、不被噤聲、不被指定立場的知情權。權力最怕的不是反對黨,而是還敢追問的新聞、還願意質疑的鏡頭、還沒有低頭的媒體。
羅表示,這次修法,是替新聞自由止血,不讓任何人壟斷話語,讓所有聲音都能活著。未來,如果有任何執政者,想再伸手干預新聞、操弄換照、以安全之名行箝制之實,這部法律,會站在那裡,提醒他們「民主不是你們的專利,新聞自由更不是你們的恩賜。」
他說,「我會繼續站在這條線上。因為一旦新聞沉默,下一個被噤聲的,就是人民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