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長劉世芳表示,政府百萬戶租屋家庭計畫目標不變,依據住宅法規定,直接興建或包租代管都是社宅的一種。資料照,楊亞璇攝
總統賴清德先前提出8年直接興建13萬戶社會住宅目標,不過內政部日前卻將目標下修至4萬戶,引發外界批評政策轉彎。內政部長劉世芳對此解釋,依據住宅法規定,直接興建或包租代管,都屬於社會住宅的一種,未來將全面性檢討與策進,政府照顧「百萬租屋家庭計畫」的目標也未改變。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日(1/19)邀請內政部長劉世芳就「賴清德總統興建13萬戶社會住宅政策無法落實之檢討」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劉世芳受訪時表示,到目前為止百萬戶租屋家庭計劃都沒有改變,也就是目標不變。在現有住宅法裡面,無論是直接興建或包租代管,都是屬於社宅的一種。
劉世芳指出,內政部今天的專題報告,用全面性方式來看目前社宅碰到的挑戰、檢討和策進方向,這部分也是一樣,在住宅法第2、18、19條都有提到,社宅政策除了中央外,地方政府也需要接受這樣的挑戰跟檢討、策進。
劉世芳強調,她已拜訪桃園市長張善政、新北市長侯友宜,未來也將拜訪台中市長盧秀燕、台北市長蔣萬安,共同來檢討或精進,未來是否有更好的社宅政策,來面對更多有需求的人。
不過內政部將今日書面報告題目擅自更動為「當前興建社會住宅政策之挑戰、檢討與策進:百萬戶租屋家庭支持計畫精進方案」,引發在野批評,今日召委、國民黨立委黃健賓在會議開始前,也對此表達不滿,認為內政委員會安排內政部專題報告名稱就是「賴清德總統興建13萬戶社會住宅政策無法落實之檢討」,但是內政部沒有經過內政委員會同意,就擅自更改整個專題報告名稱,這非常不尊重立院,同時也代表不願意承諾這個政策上疏失,「本席表達嚴正譴責。」
劉世芳對此表示,今天臨時接到的專題報告內涵,跟內政部今天所要提出的是全面性來看社宅檢討跟精進方案,「所以我們包括範圍更廣泛,包括中央地方跟公私協力團體裡面所碰到的狀況,我認為用這樣題目來報告,會更能讓所有立委了解全面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