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英男孩」鄭亦麟(深藍衣者)今日起訴移審北院,法官准他300萬元交保。廖瑞祥攝
「小英男孩」鄭亦麟涉嫌收賄198萬元協助業者喬台電饋線,再由母親分23筆現金領出加以洗錢,帳戶內還出現601萬餘元不明財產,檢方今(12/26)日起訴求刑14年。他出庭雖稱認罪,卻只承認曾媒介廠商給業者並收取仲介費。台北地院認為,鄭亦麟犯罪嫌疑重大,說詞避重就輕,但認為無羈押必要,准他300萬元交保、命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8月,並接受個案手機科技監控。據了解,檢察官已決定研議抗告。
檢方查出,陳健盛、陳冠滔父子以東煒建設公司名義,在2021年2月5日向台電「潭美C/S新設用電案」提出用電申請(總申請用電36MW),但台電考量松山、內湖地區是用電瓶頸區而無法核准供電,陳健盛父子遂找上鄭亦麟,拜託他用職務影響力關說蕭勝任放行這次的供電案。鄭亦麟答應後,隨即打電話誆騙蕭勝任,這個申請案屬於「國家重大政策」,成功讓東煒獲核32MW電量。
此外,陳健盛父子為了能取得更多用電量拿到更多利潤,二度請託鄭亦麟關說台電,鄭亦麟在2022年5月24日又出馬請託關說,台電後來也同意東煒增加核供10MW。事成後,雙方談妥由東煒支付給鄭亦麟胞弟鄭兆麟「顧問費」名義行賄,陳冠滔於是開出220萬元假請款單,扣除10%稅額後,匯款198萬元給鄭兆麟。後來鄭家父母擔憂兒子遭調查,決定由鄭母分23筆領出。
東煒建設董事長陳健盛、兒子陳冠滔今日起訴移審北院,法官准各以200萬元交保。廖瑞祥攝
鄭亦麟今日出庭雖稱承認犯罪,但只承認收取仲介費,引介廠商給東煒認識,撇清這198萬與他向台電關心東煒用電需求有何關係。陳健盛父子兩人只承認犯《商業會計法》填製不實憑證罪,說詞與鄭亦麟一致,稱198萬是單純的仲介費,只是以「顧問費」名義作為包裝。
法官認為,三人說詞明顯避重就輕,有勾串共犯與證人供述的可能,鄭亦麟又面臨10年以上重罪,也有逃亡可能。但考量相關被告以在偵查中具結作證,相關手機扣押也可鑑識還原,認為三人均無羈押必要,准許鄭亦麟以300萬元交保、命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8月,並接受個案手機科技監控。他每週一、四上午8點至12點須以個案手機自拍面部上傳科技監控中心。
另外,陳健盛父子則各以200萬元交保,同樣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8月,但無科技監控。法官並命三人不得騷擾、恐嚇共同被告或有探詢案情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