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經濟部「綠能科技產業推動中心」副執行長、被稱為「小英男孩」的鄭亦麟,涉嫌收賄198萬元,替業者施壓台電喬饋電容量,另被查出600萬元財產來源不明。遭羈押禁見4個月後,台北地檢署今依貪污等罪,起訴鄭亦麟等6人,並對鄭求處14年以上重刑。
檢方指出,鄭亦麟身居推動國家綠能政策要職,卻利用職務影響力,干預台電供電決策,破壞公平競爭。檢方認定其不法所得,合計799萬4961元,且犯後態度不佳,雖認罪卻否認關聯,毫無悔意。
另認定業者陳健盛、陳冠滔為經營數據中心私利,以198萬元行賄鄭亦麟,檢方依兩人審判中是否坦承犯罪,建請分別判處1年6月或3年6月徒刑,另涉帳載不實罪各求刑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