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泰醫院大火造成9人死亡,屏東縣府未察該院違建面積高達47.2%,遭監察院糾正。資料照,屏東縣政府提供
屏東縣東港鎮「安泰醫療社團法人安泰醫院」去年10月發生嚴重火警,造成9人死亡,監察院今天(12/26)表示,調查發現,屏東縣府長期未察該院違建面積高達47.2%,衛福部全國醫院公安更涉有系統性違失,81家列管違建醫院竟70家通過評鑑,日前糾正屏東縣政府城鄉處、衛生局等,以及衛福部。
去年10月3日,安泰醫院發生嚴重火災事故,造成1名醫院員工及8名住院病患共9人死亡、多人嗆傷,火勢延燒多樓層,造成建築物嚴重毀損。
監察院今表示,監察委員葉大華、葉宜津、施錦芳調查後,發現此案有兩大問題,包括地方放任違建及中央評鑑失靈,因此糾正屏東縣政府城鄉發展處、衛生局、東港鎮公所及衛福部。
監委查出,安泰醫院違建面積為1萬310平方公尺,違建面積占合法面積達47.2%,且94年10月至96年4月間違法增建時,屏東縣政府(城鄉處、衛生局)及東港鎮公所未能切實查處,放任醫院於大幅違建內做醫療使用。
另外,今年10月履勘時,監委發現違建竟繼續使用,並有新增圍牆及未經許可的設備設施、批價掛號櫃台放置於馬路邊等情事,可見屏東縣府就違建部分未依法勒令停止使用或斷水斷電,違失情節嚴重。
再加上,屏東縣府95年至112年間受理廠商的建築物防火避難設施與設備安全檢查申報,欠缺複核及抽查機制,以致於未發現廠商申報不實長期作假等情事,消防局雖有稽查,但僅能依法要求設置並改善消防設備,對於違章建築違規使用,存而不論,均已損害政府形象甚深,情節重大
81家醫院違建 70家通過衛福部評鑑中央部會也有疏失,監委表示,衛福部歷年辦理安泰醫院的醫院評鑑,對於96年間已存在大規模違建部分作為醫療使用不察,100年、106年均通過該部主辦的醫院評鑑,影響民眾對政府的信賴。且衛福部去年8月評鑑安泰醫院時,評鑑委員在評鑑意見表上臚列公安消防等缺失,縣府卻稱迄今未接獲缺失報告,明顯欠缺橫向聯繫,無達到預防效果。
監委表示,全國類似安泰醫院存有公安疑慮且「應予列管」的違建醫院計有81家,包含11家公立醫院,雖違建情節各有不同,但均違反《醫療法》第14條和「醫院設立或擴充許可辦法」第10條及《建築法》等規定,其中並有70家醫院通過衛福部的醫院評鑑,顯然衛福部評鑑全國醫院公安涉有系統性違失,影響民眾對政府之信賴。
監委強調,醫院是特許事業,「醫院評鑑」的核心目標,除高品質的醫療照護外,更應該注重醫院硬體安全管理,尤其是公共安全及消防設施設備稽核,均應以本案為鑑徹底檢討改進與強化。